2026-05-05 11:08 星期二
2025-12-28 16:30
通宇通讯: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格隆汇12月28日|通宇通讯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自查及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后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近期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SZ 通宇通讯
2025-12-28 16:26
钧达股份:与尚翼光电相关合作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格隆汇12月28日丨钧达股份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司A股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达到20%。公司与尚翼光电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初步合作意向,对合作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产品联合研发、股权战略投资、产业化合作等内容并未最终确定,相关合作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协议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双方经营计划、发展战略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具体合作进度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长期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SZ 钧达股份
2025-12-28 15:58
ST葫芦娃:公司及董事长刘景萍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格隆汇12月28日|ST葫芦娃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刘景萍于12月26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刘景萍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刘景萍立案。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H ST葫芦娃
2025-12-28 15:58
王府井:中标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免税项目02标段 首年保底经营费1.13亿元
格隆汇12月28日丨王府井(600859.SH)公告称,公司成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免税项目02标段中标人,首年保底经营费为1.13亿元,首年销售额提成比例为5%,经营期限自合同约定的起始日起至2034年2月10日止(不超过8年)。如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正常实施,将实现公司在国内超大型国际枢纽机场的首次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免税业务的规模及市场份额。
SH 王府井
2025-12-28 15:58
7连板神剑股份: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格隆汇12月28日|神剑股份(002361.SZ)发布异动公告,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12月25日、26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无公共媒体报道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信息,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SZ 神剑股份
2025-12-28 15:49
11连板胜通能源:如未来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 公司可能向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
格隆汇12月28日|胜通能源公告,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可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投资者参与交易可能面临较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SZ 胜通能源
2025-12-28 15:43
沙河股份:拟现金收购晶华电子70%股权
格隆汇12月28日|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7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晶华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收购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深业鹏基控股股东深圳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同为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SZ 沙河股份
2025-12-28 15:40
8连板嘉美包装:如未来股票价格进一步异常上涨 公司可能申请停牌核查
格隆汇12月28日|嘉美包装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近期公司股票价格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可能面临较大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异常上涨,公司可能申请停牌核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SZ 嘉美包装
2025-12-28 15:38
锋龙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控制权拟变更存不确定性
格隆汇12月28日|锋龙股份公告称,公司股票2025年12月25日、26日连续2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偏离值超20%,属异常波动。2025年1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诚锋投资、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优必选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变更。但该交易尚需多项程序审批,完成存在不确定性。优必选暂无短期内改变公司主营业务等明确计划,公司转型升级及业务合作也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SZ 锋龙股份
2025-12-28 15:34
航天发展:下属公司主要从事商业低轨卫星运营及数据应用服务,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低于1%
格隆汇12月28日|航天发展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以航天防务信息科技为主要发展方向,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发展蓝军体系及装备、新一代通信与指控装备等业务。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7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的重要原因是船舶交付。公司下属航天天目(重庆)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业低轨卫星运营及数据应用服务,其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1%。
SZ 航天发展
2025-12-28 13:58
年度“牛股”:528只翻倍股出炉 AI与并购“双主线”燃爆全场
格隆汇12月28日丨据一财,2025年的A股市场就将迎来收官,回首全年,A股市场产生了528只翻倍股,数量是2024年的4倍多。其中,124只个股涨幅超2倍,6只个股超5倍。区间涨幅最高的2只个股为上纬新材(688585.SH)和天普股份(605255.SH),是按收盘价计算年内唯二的十倍股。高居涨幅榜的“牛股”呈现出两大特点:或是AI概念股,或是并购概念股。
SH 上纬新材 SH 天普股份
创历史新高 塔里木油田年发绿电突破20亿度
格隆汇12月28日|据中国石油消息,我国西气东输主力气源地——塔里木油田全年光伏发电量突破20亿度,单日最高发电量超1000万度,创年发电量、日发电量历史新高,标志着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构建起油、气、新能源协同发展新格局。
SH 中国石油 HK 中国石油股份
2025-12-28 07:52
江特电机做空碳酸锂期货 亏掉上千万
格隆汇12月28日|据中国基金报,近日,锂电板块知名公司江特电机公告,经公司初步测算,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 为何巨亏?公告提及,为规避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成本波动对生产经营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开展了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以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但因近期碳酸锂期货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公司期货账户出现亏损。 12月26日,锂价延续上行走势并迎来标志性突破。广期所碳酸锂主力合约强势站上13万元/吨关口,并以13.08万元/吨的盘中价格创下自2023年11月份以来新高。截至当日收盘,其最新价格为13.05万元/吨,年内累计涨幅已达到68.72%。
SZ 江特电机
2025-12-27 22:38
江特电机:碳酸锂、纯碱和铜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浮亏超千万元
格隆汇12月27日|江特电机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最新进展公告显示,经公司初步测算,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亏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交易品种为碳酸锂、纯碱和铜。对于形成亏损的主要原因,公司称,为规避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成本波动对生产经营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开展了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以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但因近期碳酸锂期货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公司期货账户出现亏损。
SZ 江特电机
2025-12-27 19:50
再现“亏损式”内幕交易 赵瑜停牌前买入淮河能源 最终亏51万被罚100万
格隆汇12月27日|据红星资本局,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连发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及内幕交易淮河能源的赵瑜、刘强、马进华三人进行处罚。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处罚内容,其中两人再现“亏损式”内幕交易。根据处罚决定书内容,淮河能源于2024年12月16日晚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赵瑜”账户由赵瑜本人控制使用,交易“淮河能源”股票,“赵瑜”证券账户买入“淮河能源” 47万6500股,买入206万元,后卖出47万6400股,卖出金额为155万元,持有余股100股,扣除税费后亏损51万元。刘强被认定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调查显示,刘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曹某云”普通证券账户及信用账户多次买入淮河能源股票,共计164万股,累计买入金额为664万元,后又全部卖出,最终亏损28万元。刘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内幕交易。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刘强处以200万元罚款,并要求其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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