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2 23:09 星期三
2024-11-01 21:20
外交部: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
格隆汇11月1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表示,为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往来,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自2024年11月8日起对斯洛伐克、挪威、芬兰、丹麦、冰岛、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韩国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9国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办签证入境。
2024-11-01 21:19
上海解除台风蓝色预警
格隆汇11月1日|上海中心气象台2024年11月01日21时10分解除台风蓝色预警信号:由于第21号台风“康妮”已变性为温带气旋,本市台风蓝色预警信号解除。
2024-11-01 21:08
更多新药或将纳入医保
格隆汇11月1日|据央视财经,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现场谈判和竞价环节于近日正式结束。此次医保谈判非常鼓励创新药以合理的价格纳入医保,通过加快临床应用等方式大力支持创新药的发展。记者发现,在今年医保谈判的名单中,有不少是上半年才上市的新药。过去6年,国家医保局已经累计新调入药品744种,目录内的西药和中成药数量也增加到了现在的3088种。
2024-11-01 21:01
沪镍主力合约涨2%
格隆汇11月1日|沪镍主力合约日内涨幅达2.00%,现报125870.00元/吨。
2024-11-01 21:01
国内期货主力合约开盘涨跌不一
格隆汇11月1日|夜盘开盘,国内期货主力合约涨跌不一,氧化铝、沪镍、菜油、玻璃、SC原油、棕榈油、沪铅涨超1%。下跌方面,烧碱跌超1%,豆粕跌近1%。
2024-11-01 20:58
证监会等六部门: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
格隆汇11月1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原《办法》仅允许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战略投资,外国自然人不能实施投资。本次修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保持一致,将外国自然人纳入外国投资者范畴,允许其对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投资。
2024-11-01 20:57
何立峰:中国正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欢迎外资企业加强对华合作
格隆汇11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1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来华访问的澳大利亚工商界高级别代表团。何立峰表示,中澳经济互补性强,利益相互融合度高。中国正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将切实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和合法权益。欢迎澳大利亚企业加强对华贸易、投资、金融等各领域合作,分享中国式现代化带来的发展机遇,实现互利共赢。澳方企业代表表示,看好中国经济前景,愿致力于对华长期合作,促进澳中经贸关系持续发展。
2024-11-01 20:56
凌激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会见德国保时捷公司董事傅伦轲
格隆汇11月1日|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凌激11月1日会见德国保时捷公司董事傅伦轲。凌激表示,近日,欧委会不顾中欧产业界共同呼吁,就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中方对裁决结果不认同、不接受。事实上,中欧汽车产业合作前景广阔,希望保时捷坚定对华投资信心,加强与中国企业在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发展领域合作,为中国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傅伦轲表示,保时捷公司视中国为全球最重要的市场之一,与中国企业长期保持紧密合作。保时捷生于赛道、乐于竞争,坚定支持自由贸易和开放市场,反对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愿持续扩大对华投资,深化在华创新合作,共同维护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2024-11-01 20:55
交接完成 神十八航天员乘组将于11月4日返回地球
格隆汇11月1日|据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消息,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日,神舟十八号、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进行交接仪式,两个乘组移交了中国空间站的钥匙。截至目前,神舟十八号航天员乘组已完成全部既定任务,将于11月4日乘坐神舟十八号载人飞船返回东风着陆场。
2024-11-01 20:48
格隆汇11月1日|商务部等六部门:已实施战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锁定期不缩短。为维持投资关系的稳定,保障证券市场投资者利益,已实施战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应按照其原有承诺,继续按原《办法》规定执行3年锁定期要求。
2024-11-01 20:48
格隆汇11月1日|商务部等六部门:外国投资者对新三板挂牌公司实施战略投资可以参照适用《办法》。
2024-11-01 20:47
格隆汇11月1日|商务部等六部门:外国投资者通过QFII/RQFII、沪港通、深港通、沪伦通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不需要符合《办法》规定,但需符合证券市场相关监管规则要求。
2024-11-01 20:47
证监会等六部门:允许外国投资者以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
格隆汇11月1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增加要约收购这一战略投资方式。原《办法》规定的战略投资方式仅包括定向增发和协议转让两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和证券市场实际情况,此次修订增加允许外国投资者以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
2024-11-01 20:46
证监会等六部门:放宽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
格隆汇11月1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今日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办法》放宽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原《办法》要求外国投资者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为便利和促进上市公司引入更多长期资金,本次修订适当降低了对非控股股东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如外国投资者实施战略投资后不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则对其资产要求降低为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或者管理的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3亿美元;如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则依然要求其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者管理的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
2024-11-01 20:45
商务部等六部门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格隆汇11月1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今日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办法》主要是从五方面降低了投资门槛,旨在进一步拓宽外资投资证券市场渠道,发挥战略投资渠道引资潜力,鼓励外资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一是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原《办法》仅允许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战略投资,外国自然人不能实施投资。本次修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保持一致,将外国自然人纳入外国投资者范畴,允许其对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投资。 二是放宽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原《办法》要求外国投资者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为便利和促进上市公司引入更多长期资金,本次修订适当降低了对非控股股东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如外国投资者实施战略投资后不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则对其资产要求降低为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或者管理的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3亿美元;如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则依然要求其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者管理的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 三是增加要约收购这一战略投资方式。原《办法》规定的战略投资方式仅包括定向增发和协议转让两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和证券市场实际情况,此次修订增加允许外国投资者以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 四是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对价。原《办法》并无涉及跨境换股的相关规定,战略投资作为并购的一种特殊情形,适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相关要求。《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规定,以跨境换股形式并购境内企业的,作为支付手段的股权应当是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本次修订,为吸引外国投资者综合运用现金、股权等多种方式战略投资上市公司,也便利境内上市公司通过跨境换股收购境外资产,同时考虑到定向发行、要约收购已有监管规则保障交易公允,我们对跨境换股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的战略投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权实施跨境换股。 五是适当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锁定期要求。原《办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首次战略投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应当在10%以上,并且取得的股份在三年内不得转让。本次修订,结合证券市场监管规则,我们取消以定向发行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将以协议转让、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从10%降低至5%;适当放宽持股锁定期要求,同时坚持战略投资的中长期投资属性,将外国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由不低于3年调整为不低于12个月,如果其他规定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五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要求),则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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