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鼎恒盛上市终被拦截:深交所审慎判断背后 是对注册制底线的守护
2025年5月23日,距离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恒盛”)递交创业板IPO申请已过去整整两年。
根据最新公告,中鼎恒盛因在申报IPO过程中存在重大财务数据调整、收入确认不规范、研发费用内部控制薄弱等问题,被深交所处以“一年内不接受上市申请”处罚,同时其董事长、财务总监等三位核心管理人员也被公开谴责。
这场闯关失败,实则早有伏笔。
回到2023年5月,中鼎恒盛首次向深交所递交了创业板IPO申请,彼时的国泰君安仍是其保荐机构。招股书中的申报材料铺陈出一幅典型的“硬科技”画卷:主营为高端气体设备隔膜压缩机,自称在细分市场拥有先发优势,三年复合增长高达80%以上,并拟募集资金10亿元,用于扩产、建设研发中心、升级信息系统。
看起来,这是一个稳稳踩在“高成长”“高研发”节奏上的故事。
但故事很快迎来了转折。
2023年7月,证监会公布了第三批IPO企业信息披露抽查名单,中鼎恒盛成为被抽中的11家企业之一。这一节点至关重要。历史经验告诉我们,IPO项目一旦被列入现场检查程序,结局往往会变得复杂。
对于那些财务基础不稳、治理结构模糊的企业而言,这几乎意味着被动进入了“重大事项核查”通道。
此后近十个月,中鼎恒盛始终未能提交完整的问询回复。最终,2024年3月,公司主动撤回了申报材料。彼时尽管尚无调查结论披露,但业内对其遭遇现场检查后“认栽”的判断,已然形成共识。
而当最终的处罚决定出炉,事实也确实远比外界想象更为复杂。
根据监管文件,中鼎恒盛在财务信息方面的违规操作,已不再停留在常见的确认口径争议或归集方式瑕疵,而是涉及对完整账套的重新编制。公司在报告期内自行开展所谓“理账”操作,对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的会计记录进行重新整理,但所依据的基础材料并非原始发票或系统出入库数据,而是由仓储人员事后补填的出入库单据。
这种做法在内控制度失效的情况下,很难被认定为真实业务的映射。
理账带来的直接后果是财务数据与初版报表之间出现严重出入。
2020年母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的理账前后差异率分别高达43%、36%,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差异率亦分别达到20%、24%。而这些关键数字的变动,在招股书中并未被单独披露,发行人仅在问询回复中笼统地表示“内控已整改完毕”,未就理账行为本身进行风险提示,亦未补充具体的调整路径与合理性说明。
不止于财务报表重整,中鼎恒盛的研发系统同样暴露出重大合规缺陷。
虽然其申报材料中强调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2022年研发费用高达1220万元,占收入比重逾5%,符合创业板对于“创新型企业”的核心定位,但监管现场检查显示,其研发项目的核算链条缺乏闭环支持。
十个立项项目中有七个项目的研发资料无法与财务底稿相匹配,部分研发人员登记参与时间早于入职时间,领料记录中甚至出现由行政人员编写、无具体使用说明的情形。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报告期内公司共形成11台研发样机,但其中若干样机的产品编码与销售合同中产品编码完全一致,而公司却未对其进行固定资产或存货入账处理,意味着这部分“样机”可能早已投入使用或销售,但被刻意“留在研发环节”之外,从而逃避入账的利润影响。
营收端也未能幸免。在高成长性的“漂亮”指标背后,中鼎恒盛的核心产品隔膜压缩机收入确认方式被证监会指出存在多个风险点。
公司在报告期内使用客户验收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但监管人员抽查发现,部分设备在零部件尚未全部发货的情况下即已确认收入,2022年涉及金额高达2800余万元。另有部分委外生产的设备存在两份内容不同的验收单,且部分验收单为扫描件、无客户盖章或验收日期,均不具备独立的法律效力。
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还延伸至股权结构。公司在报告期内引入A轮、B轮投资方,并在申报材料中承认曾存在对赌条款,但强调“已签署补充协议,相关协议自始无效”。
然而证监会现场检查显示,公司并未完整披露投资协议中的其他重要条款,包括A轮投资方享有的业绩承诺权、优先分红与优先认购条款、股东会与董事会特殊否决权等。这些特殊权利在招股书中被完全遗漏,直至首轮问询回复才被动补充,但仍未公开披露于市场。对于股权治理的稳定性而言,这种选择性披露构成重大风险。
而最令监管部门无法接受的是,在收到现场检查通知之后,公司竟主动修改了金蝶财务软件中历史凭证的编号、日期及金额字段。这种操作表明,发行人在信息披露阶段不仅存在“疏漏”,更在审核压力下采取了有意“抹痕”的行为,进一步动摇了其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应承担的基本诚信。
这一系列问题直接导致深交所对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开出监管罚单。
深交所在决定书中明确指出,国泰海通及其两位签字保荐代表人未能按照《审核规则》要求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公司内控的实质缺陷未予充分识别,关键环节存在核查不到位、意见不准确、判断依据单一等问题,最终对其出具通报批评处分,并对保荐代表人实施“六个月禁签”处理。
这也是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重组为国泰海通以来首次因IPO项目受到监管处罚。
从抽查被列入名单,到申报撤回,再到最终被明令拒绝受理,中鼎恒盛的整个IPO轨迹几乎复制了近年来被“带病闯关”企业的共同命运。它的成长性和研发投入都曾是资本市场看好的叙事元素,但这些“向上”的故事在审核制度越来越严密的背景下,已不再是上市成功的免检标签。
在注册制与全流程监管不断强化的当下,IPO不再只是关于“是否赚钱”的判断,而更关乎“这些数据是否站得住”。中鼎恒盛被查出的问题本质上并不复杂,它们只是一个高度成长化叙事与薄弱合规基础之间长期张力的最终断裂点。
它不是第一个“倒在理账上的申请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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