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外廓尺寸等强制性国标:摄像头、雷达等纳入“豁免规则”,满足自动驾驶环境感知需求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将自2027年7月1日起实施。
在智能网联技术适配方面,新增雷达、摄像头、V2X天线等感知通信部件外廓尺寸豁免规则,放宽局部凸出尺寸限制,满足车辆盲区监测、自动驾驶环境感知、车路协同与超视距安全通信的使用需求。

在新能源商用车轴荷分布合理性方面,将单轴每侧单轮胎的最大允许轴荷限值由7000千克提升至8000千克,有效缓解新能源商用车因电池载荷集中导致的前轴超载问题,为新能源车型的轴荷分布和结构布置提供更大的设计裕度。
在节能车型创新方面,新增流线形半挂牵引车、流线形铰接列车术语定义,明确流线形铰接列车长度限值为18.1米,适配低风阻节能车型发展,助力商用车降碳减排。
在集装箱运输便利性方面,将运送45英尺集装箱的铰接列车长度限值由17.1米提高至17.3米,同时规范对应半挂车牵引销中心轴线到车辆最后端的最大距离为12.2米,提高集装箱运输车辆主挂匹配、三轴牵引车选型的便利性,响应集装箱总质量提升发展趋势,兼顾多式联运通行效率与使用便利性。
为确保标准有效实施,同时考虑车企技术改造、成本投入、新老产品切换等准备周期,该标准制定了分步实施方案。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此外,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国家标准《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的正式文件已经对外公示出炉。
这也是我国首部针对L3/L4级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的强制性国标,正式敲定将于2027年7月1日起落地实施,所有在售搭载高阶自动驾驶功能的车型后续都必须符合该标准的硬性要求。
这份国标明确划定了自动驾驶系统动态驾驶任务执行、人机交互、用户告知等维度的通用技术要求,同时也清晰标注了车辆制造商需要落实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对应功能的试验准入条件。
针对L3级自动驾驶功能,标准特别明确了接管能力监测的技术红线,细化了安全带状态监测、驾驶人在位监测、接管前动态驾驶任务执行能力监测三项硬性要求,从机制上避免用户误判自动驾驶状态引发事故。针对L4级自动驾驶功能,标准也单独设立了专属技术条款,对动态驾驶任务执行逻辑、后台远程协助规则、特殊场景下人机交互逻辑都给出了明确的落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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