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重启加速,碳信用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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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碳关税政策落地,全国碳市场有望扩容,CCER重启速度超预期
本文来自格隆汇专栏:国泰君安证券研究,作者:国君环保团队

导读

欧盟碳关税政策落地,全国碳市场有望扩容,提升CCER备案以及交易需求,CCER重启进度有望超预期。推荐垃圾焚烧、再生资源以及碳监测投资机会。

摘要

投资建议:

1)CCER重启在即,有望提升垃圾焚烧公司盈利能力,改善现金流情况,推荐央、国企垃圾焚烧龙头三峰环境、瀚蓝环境、绿色动力、光大环境。2)碳关税利好具备隐形碳税创造能力的再生资源板块:①再生油:推荐卓越新能,受益标的山高环能、嘉澳环保、联泰环保;②再生塑料:推荐三联虹普,受益标的英科再生;③再生金属:推荐高能环境,受益标的浙富控股。3)碳市场扩容有望释放碳排放监测需求,推荐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EMS龙头雪迪龙,受益标的聚光科技、蓝盾光电。

“十二五”地方碳交易开启试点,带动CCER备案需求,CCER项目覆盖能源工业、碳捕获与存储、废物处置等16个专业领域。

1)“十二五”期间全国7大地方试点碳交易所开始运行,交易产品涉及碳配额现货、碳配额衍生品以及碳信用产品。截至2021年6月,地方碳交易所纳入电力、钢铁、水泥等20余个行业超3000家企业。2)地方碳交易所碳配额交易机制完善,释放排放主体对于CCER抵销清缴的需求。2012年,CCER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审定与核证指南出台,全国试点7个碳交易所以及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四川环交所均可进行CCER交易。CCER项目覆盖能源工业、碳捕获与存储、废物处置等16个专业领域。

2017年CCER项目备案暂缓,存量CCER可于地方碳交易所交易,CCER累计成交量4.56亿吨。

2017年,由于CCER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交易量过小、部分项目不规范等问题,《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开启修订流程,同期暂缓受理CCER方法学、备案项目等核定,存量CCER仍可于地方碳交易所进行交易。截至2023年5月22日,各地方碳交易所累计成交4.56亿吨CCER,上海、广东、天津CCER累计成交量较高。

欧盟碳关税政策落地,全国碳市场有望扩容,CCER重启速度超预期。

1)全国碳市场碳配额缺口由CCER抵销以及CEA二级市场交易完成。首个履约期发电行业重点排放企业碳配额缺口1.88亿吨,其中使用3273万吨CCER用于配额清缴抵销。2)全国碳市场将按照“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的原则逐步扩容。随着碳市场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提升,碳配额缺口将进一步加大,CCER抵销配额清缴的需求大于存量备案减排量。3)欧盟碳关税将于2023年10月进入试运行期,针对生产国高碳密度产品将加征碳关税,如生产国已支付碳排放可对碳关税进行抵减。我们认为,CBAM政策推动我国与欧盟碳市场加速对标,完善碳市场纳入行业以及碳信用抵销清缴机制,CCER迫切需要重启。目前,全国CCER交易中心已具备交易基础,顶层设计修订及方法学完善后,CCER有望重启在即。

风险提示

行业政策变化、项目进度低于预期等。

正文


1. 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启动,存量CCER可抵销年配额履约总额5%


海外碳市场中,碳交易以及碳价格的主要形式为碳排放配额、碳信用、碳税、碳关税。

※碳排放配额:排放主体在履约期内,有权排放二氧化碳当量温室气体的限额。排放主体在履约期内,如排放量超出已获碳排放配额,需通过一级市场拍卖或者二级市场购买碳排放配额抵销超额排放量。全国碳市场排放配额(CEA)为我国碳市场交易产品。

※碳信用:实施碳减排的主体经核证后,获得的二氧化碳当量温室气体减排量。排放主体可通过购买等量碳信用抵销实际碳排放量,完成碳排放履约。主要的国际碳信用机制包括的碳信用分别为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发行的核证减排量(CER)、核证碳减排标准(VCS)认证的国际核证碳信用(VCUs)。我国碳信用产品包括国家核证资源减排量(CCER)、广东省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PHCER)、福建林业核证减排量(FFCER)等。

※碳税:欧洲部分国家向燃料使用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加征增值税。

※碳关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向生产国未支付碳排放价格的高碳密度产品征收碳关税。

我国碳市场以地方碳交易试点起步,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7月启动,地方碳交易所存量CCER可用于抵销每年度CEA履约总额的5%。我国碳市场相较欧盟起步较晚,自2011年起开始在7个地方碳交易所进行地方碳配额、碳信用交易试点。在地方碳交易出具规模的基础上,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开始运行,首个纳入行业为电力,交易产品为CEA。目前,地方碳交易所可交易存量CCER,用于抵销全国碳市场履约清缴。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排放主体每年可使用CCER抵销CEA清缴,抵销比例不超过应缴CEA总额的5%。


2. “十二五”地方碳交易试点带动CCER备案需求,2017年起CCER备案暂缓


地方碳交易2011年开启试点,地方碳配额交易纳入电力、钢铁、水泥20多个行业。“十二五”目标基本建立温室气体核算体系,逐步形成碳排放交易市场,“十二五”期间全国7大地方试点碳交易所开始运行,交易产品涉及碳配额现货、碳配额衍生品以及碳信用产品。根据生态环境部,截至2021年6月,地方碳交易所纳入电力、钢铁、水泥等20余个行业超3000家企业。

地方排放主体履约压力释放CCER交易需求,各地累计成交量4.56亿吨,存量CCER备案项目覆盖能源工业、碳捕获与存储、废物处置等16个专业领域。1)地方碳交易所碳配额交易机制完善,释放排放主体对于CCER抵销清缴的需求。2012年,CCER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审定与核证指南出台,全国试点7个碳交易所以及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四川环交所均可进行CCER交易。CCER项目覆盖能源工业、碳捕获与存储、废物处置等16个专业领域。2)2017年,由于CCER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交易量过小、部分项目不规范等问题,《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开启修订程序,同期暂缓受理CCER方法学、备案项目等核定,存量CCER仍可于地方碳交易所进行交易。截至2023年5月22日,各地方碳交易所累计成交4.56亿吨CCER。

地方碳交易所CCER抵销比例上限为5-10%,CCER起到缓解排放企业履约压力、鼓励CCER项目实施单位减排的作用。地方碳交易所设定CCER抵销碳配额的上限,抵减区间为5%-10%不等。我国CCER为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自愿减排项目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单位:吨二氧化碳排放当量)。参与配额交易的企业可购买CCER抵销其碳排放量,交易后CCER于国家登记簿中予以注销。CCER交易作为碳配额交易的补充,相对碳配额较低的价格减缓了排放企业履约压力,同时起到鼓励CCER项目实施单位碳减排行为的作用。


3.全国碳市场扩容+欧盟碳关税落地,CCER有望重启提速


全国碳市场碳配额缺口由CCER抵销以及CEA二级市场交易完成,首个履约期CCER项目减排收益9.8亿元。根据生态环境部,全国碳市场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45亿吨,首个履约期发电行业重点排放企业碳配额缺口1.88亿吨,其中CEA成交量1.79亿吨,使用3273万吨CCER用于配额清缴抵销。CCER涉及风电、光伏、林业碳汇等189个自愿减排项目,减排主体收益为9.8亿元。

随着全国碳市场逐步扩容,碳配额缺口将进一步扩大,CCER亟需重启。1)发电行业碳排放履约量为45亿吨,按照CCER抵销清缴上限5%计算,全国碳市场每年CCER需求上限为2.25亿吨。然而,由于CCER已停止备案新项目,目前仅为存量CCER交易,且部分CCER用于地方碳配额抵销清缴,实际首个履约期全国碳市场使用CCER抵销量为0.33亿吨。2)根据生态环境部,全国碳市场在仅纳入电力行业的基础上,将按照“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的原则逐步扩容,有望逐步纳入石化、化工、钢铁、有色等其余七大高排放行业。随着全国碳市场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提升,碳配额缺口将进一步加大,CCER抵销配额清缴的需求大于存量备案减排量。我们认为,碳市场机制不断完善释放CCER抵销需求,CCER备案机制迫切需要重启。

CCER顶层设计文件已进入修订流程,全国CCER交易中心交易&登记系统已完成开发,基本具备重启条件。

※顶层设计文件已进入修订流程,减排项目方法学已完成公开征集。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由国家发改委于2012年6月印发施行,据国家发改委,该暂行办法施行中存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量小、项目不够规范等问题。目前,生态环境部结合全国及地方碳市场开展情况,已开启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技术规范,CCER顶层设计文件进入修订流程。2)同时,为扩大CCER减排项目适用范围,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3月公开征集减排项目方法学。目前,公开征集期已结束,进入评估阶段,后序将分批次发布减排方法学。

※全国CCER交易中心已具备交易&登记基础。据北京绿色交易所,作为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即全国CCER交易中心)中体,已于2023年2月开发完成全国统一的CCER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①注册登记系统方面,已开发完成减排项目与减排量登记、签发等全流程业务;②交易系统方面,已开发完成交割结算、风控、交易主体管理等功能。

欧盟碳关税正式落地,我国碳市场加速对标海外,进一步催化CCER加速重启。欧盟碳关税已正式完成立法流程,将于2023年10月进入试运行期,2026年1月正式施行。欧盟针对生产国高碳密度产品将加征碳关税,如生产国已支付碳排放可对碳关税进行抵减。我们认为,CBAM政策推动我国与欧盟碳市场加速对标,完善碳市场纳入行业以及碳信用抵销清缴机制,CCER有望重启提速。


4. 投资建议


我国碳市场结合海外碳交易经验,初期设立碳配额以及CCER两类产品,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期碳配额缺口由CCER以及碳配额交易满足。目前全国碳市场仅纳入电力行业,随着碳市场后续扩容以及欧盟碳关税政策进入试运行期,CCER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CCER减排项目重启备案迫切性加大。CCER顶层涉及文件已开展修订流程,方法学进入评估阶段,全国CCER交易中心具备交易及登记基础,我们认为,CCER将加速重启。

投资建议:1)CCER重启在即,有望提升垃圾焚烧公司盈利能力,改善现金流情况,推荐央、国企垃圾焚烧龙头三峰环境、瀚蓝环境、绿色动力、光大环境。2)碳关税利好具备隐形碳税创造能力的再生资源板块:①再生油:推荐卓越新能,受益标的山高环能、嘉澳环保、联泰环保;②再生塑料:推荐三联虹普,受益标的英科再生;③再生金属:推荐高能环境,受益标的浙富控股。3)碳市场扩容有望释放碳排放监测需求,推荐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EMS龙头雪迪龙,受益标的聚光科技、蓝盾光电。


5.风险提示


行业政策变化、项目进度低于预期等。


注:本文来自国泰君安证券于2023年6月5日发布的《【国君环保】CCER重启加速,碳信用的“前世今生”》,分析师:徐强 S08805170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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