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网排查!翻5年旧账!医药代表如何活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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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已经和“不合规”画等号的300万医药代表,到底能不能正大光明地存在?

近日,一份某地卫健委“倒查五年”不合规行为的文件在医药圈炸开了锅。这距离5月1日两高刑法解释(二)实施和七部门《医药代表管理办法》落地还不足月余,医疗反腐的“刮骨疗毒”动真格的了。医药代表,正站在一道命运分水岭上,是进看守所,还是尽早转型?这个超过300万人的职业群体,究竟能否合规地存在?

这次动真格的了

这份被广泛讨论名为《关于开展清廉医院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让整个医疗圈再次绷紧了神经。这份《通知》明确,对该地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文件中最令行业震动的,是其中提到的行动的三个关键动作:

  • 一是拉网式排查,对医药代表进行全面摸底,建立“一代表一档”;
  • 二是严格执行“三定一有”,即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记录,将医药代表入院行为纳入全程管控;
  • 三是回溯倒查,要求排查2021年以来医护人员违规吃请、收送礼品红包回扣及医药代表不规范驻场等问题,以及2021年以来以学术会议、培训、课题合作为名义的“假学术、真利益输送”。

医药人的朋友圈里,这张通知截图引发的讨论热度持续攀升。“倒查五年”“一代表一档”“拉网式排查”这些信息持续击中无数医药人的焦虑情绪。有医药代表在行业群里感叹:“拉网排查这词我只在刑侦剧里听过。”也有人感慨,这哪是排查,明明是翻旧账。

这份通知所依托的政策基础,正是月初密集颁布与落地的两个重量级文件。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正式施行。这份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反腐司法文件”的司法解释,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量刑标准与受贿罪、行贿罪“看齐”,并把医药领域明确列为重点高危领域,更关键的是,个人受贿3万元即可刑事立案。“三万元这个门槛,终结了一批人的侥幸心理。”一位医生在社交平台上的感慨广为流传。追溯期的延长更让行业震动——结合医药反腐常态化要求,违规行为可倒查5年,若涉及重大线索,追溯期可上溯至20年。

退休、离职、转岗均不能免除追责。如果说《解释(二)》正在管住医生的受贿行为,那政策实施仅仅六天之后,《医药代表管理办法》的出台,更是要重塑医药代表这个职业。5月7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

新规以部门规章形式对医药代表的从业管理作出系统性规范,旧规废止,长达数年的“过渡期”彻底结束。至此,围绕学术推广监管图景已经清晰地浮出水面:从两高司法解释明确追溯期限和入罪门槛,到七部门规章重塑职业规则,再到地方层面拉网排查、一代表一档——一张贯穿刑事司法、行政监管、属地执法的立体网络已经成型。“医药代表被带走”正在从一个传闻变成现实。一位在医药合规领域深耕多年的律师判断:“8月1日之后,一定会有一批典型案件出来。”

医药代表能不能活在阳光下?

反腐风暴每刮一次,医药代表就被推到风口浪尖一次。一个本该连接医生与药品的桥梁职业,怎么就成了众矢之的?

回看这个职业的来时路,答案并不复杂。医药代表的初衷是承担学术推广、信息传递和不良反应监测,但现实中,部分从业者早已偏离这条轨道,成了药品推销员、关系维护员,甚至是利益输送的“最后一公里”。监管部门多次指出,少数医药代表超越学术交流职责,参与行贿,扰乱市场秩序。

说白了,当“学术沟通桥梁”沦为了“利益输送掮客”,职业的污名化就不可避免。这套“带金销售”的运转逻辑也不难理解,药企的KPI与销售业绩深度绑定,代表塞回扣,用宴请、礼品、消费卡撬动处方权,一条“开药返点、科室分成”的灰色链条就这么运转起来。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万里曾公开表示,新规将对医药代表产生正本清源的作用,对医药企业内部治理与合规管理,以及整个行业的创新和廉洁水平提升,都有直接推动。

但更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链条上的所有不合规,最终都“落”到了医药代表头上?一方面,有些企业会担心合规风险而进行责任或者雇佣关系的“切割”。通过CSO等第三方架构,一些药企与一线代表之间没有直接法律关系,出了事就推说是员工个人行为,企业不知情、不参与。

另一方面,代表本身就是利益链上最末端的那一环。办案机关查处医疗腐败,往往从医院端突破,利益链条一旦被撕开,首当其冲的必然是有行贿行为的医药代表。所幸,这种“有事推代表出去挡枪”的旧逻辑,正在被新规从根本上瓦解。两高司法解释第十六条明确,只要是单位集体决定或负责人授意,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就直接按单位行贿罪定罪,简单来说是,“医药代表行贿,公司难辞其咎”。

《医药代表管理办法》更进一步,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代表行为承担主体责任,并与每一位代表建立直接授权关系,“企业甩锅”的时代,正在终结。并且医药领域的灰色地带并非中国独有。这是一个全球性的治理难题。事实上,医药购销领域的灰色地带是一个全球医药监管界的治理难题。

以美国为例,即便拥有反回扣法、斯塔克法和《医生阳光支付法案》构成的严密法律体系,灰色地带依然防不胜防。即使是拥有完善合规体系、每年投入巨额法务预算的跨国巨头也会“踩过界”,足见利益链条的顽固。

因为只要有药品信息不对称、只要处方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只要商业利益与临床决策之间存在交叉,灰色地带就天然具有生长空间。那这个已经被贴满“带金销售”“利益输送”标签的职业,还能不能合规地、体面地存在?答案是可以,但前提是,需要彻底的“重塑”。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邓勇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医药代表管理办法》以法定形式锁定了医药代表的职业边界,学术推广是唯一合法职能。

与之相对,9类行为被明确划为禁区:未经备案登记、未经医院同意开展活动、承担销售任务、统计处方量、以销量为条件提供捐赠赞助、向医务人员及亲属输送财物、夸大疗效隐瞒不良反应、非法获取患者与机构信息、超授权范围推广。

同时,准入门槛也被同步抬高。新规要求医药代表具备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掌握药物临床理论知识。目前全国备案的医药代表约11.6万人,但行业内大量从业者来自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非医药专业。其实不论是两高的最严反腐,还是医药代表新规,从来都不是为了为难医药代表,而是推动行业回归学术推广的本质,淘汰靠灰色手段生存的模式,让真正专业的人留下来。

前述合规律师的判断一针见血:未来能留下的代表,一定是懂治疗领域、懂循证医学、能与医生平等对话的专业人士。当然,前景美好,眼下的阵痛却真实可感。从“销售岗”向“医学沟通岗”“学术顾问岗”转型,很多资深代表学历和专业不对口,面临淘汰或重新培训;团队需要重构,企业要下决心培养一批真正进行学术推广的医药代表。对那些长期依赖“带金销售”模式的企业来说,代表们学术能力的重建和自身商业模式的切换,不仅是时间问题,也是战略选择。对上百万医药代表而言,时代淘汰的不是这个职业本身,而是带金销售的旧模式,让医药代表回归学术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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