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矛头直指首仿,新“7·22风暴”再袭!把“3分钱阿司匹林”扔进历史
5月20日,CDE《化学仿制药药学研究重大缺陷情形》和《化学仿制药生物等效性研究重大缺陷情形》终于正式落地。
行业最先感受到寒意的,是抢首仿企业。过去,“先报上去、边审边补、审中修正”曾是部分企业抢时间窗口的惯用打法;如今却行不通了,一旦被认定存在重大缺陷,企业将不再获得补充资料的机会,而是直接被“一票否决”。
行业的热议声中,更多的是,将5月20日称为“CMC版7·22风暴”。为什么这么说?十年前,7·22核查解决的是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问题;随后,一致性评价解决的是仿制药与原研药疗效等效性问题。
但在“化学等效”与“生产过程控制”这两条命门上,始终留有弹性,也让集采中标的仿制药到底和原研药是否真的“一致”始终留有讨论空间。而这两份文件,一口气划出6条高压线,把刀口推向了质量形成的源头。
有人感叹,“以后集采,或许再也报不出来三分钱一片的阿司匹林了。”这句话背后真正指向的,并不是低价本身的终结,而是低质量低价、投机式低价、靠压缩CMC投入换来的低价,让“一致性评价”不会是“一次性评价”。
当然,这也更加意味着,这场风暴不会只淘汰申报资料粗制滥造的企业,也会淘汰那些低成本投机、缺乏系统性CMC能力的玩家。淬火于“质量源头”的利剑出鞘之后,过去靠结果就能过关的时代正在过去。未来,企业必须证明自己有能力长期、稳定、可控地生产出质量可靠的药品。
矛头对准首仿药
如果说两份文件最先让哪个领域感受到寒意,答案已经很清楚:首仿药首当其冲。过去5个多月的审评实践已经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风暴尚未正式落地,抢首仿的企业已经先听到了风声。
自去年年底以来,首仿药密集收到“通知件”。仅去年12月13日至19日一周内,就有118个品种收到通知件,其中13个为首仿药,涉及盐酸沙丙蝶呤散剂、美沙拉秦灌肠液、洛索洛芬钠贴剂、美洛昔康纳米晶注射液、比拉斯汀口服溶液等多个品种,相关企业中也不乏科伦、健康元、上药信谊等老牌药企。
同月,浙江昂利康制药也收到乌帕替尼缓释片仿制药通知件。而在此之前,山东齐都药业、江苏和晨药业也已先后在同一品种上遭遇通知件。进入今年年初,CDE下发“通知件”的节奏虽有所放缓,但首仿药并未因此获得喘息空间。E药经理人统计,截至5月21日,CDE在今年共下发“通知件”超540个。
在1月6日下发的“通知件”中,布立西坦口服溶液和比拉斯汀口服溶液两个品种上,三家药企同时折戟。其中,正大丰海已经是第二次在布立西坦口服溶液上碰壁;而截至目前,比拉斯汀口服溶液上市失败企业已累计近20家。到了4月14日,CDE发布的“通知件”中,又有9个品种、12家企业抢首仿失败,涉及比拉斯汀口服溶液、诺西那生钠注射液、佩玛贝特片等明星品种,齐鲁、苑东等老牌药企亦在名单之中。密集失利,也并非偶然。
去年12月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正式发布《化学仿制药药学研究重大缺陷》与《化学仿制药生物等效性研究重大缺陷》两份征求意见稿,今年5月20日,文件正式落地。其中最为核心的要求之一,就是一旦认定为重大缺陷,企业将失去补充材料的机会,直接被“一票否决”。这意味着,过去抢首仿中最常见的“先报上去、边审边补、审中修正”的思路,再也没有机会了。
要知道,对抢首仿的企业而言,时间就是金钱。尤其是自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落地后,成功挑战原研药专利的首仿药,可获得12个月的市场独占期,仿制药企业抢首仿意识更为强烈。有业内人士透露,甚至有些药企会故意利用发补程序延长审评周期,为后续研究、资料完善或专利博弈争取时间。
但现在,这套打法正在失效。例如辉瑞的原研药硫酸瑞美吉泮口崩片,2024年获批,2025年完成医保准入后,年销售额狂飙数亿元。就有本土药企迅速完成BE试验提交上市申请,但遗憾收到通知件。
针对“通知件常客”比拉斯汀口服溶液,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近20家企业提交上市申请,已有超80%被“毙”,背后可能是原料药端的问题。现如今,CDE的两份文件正式落地,也就意味着未来的抢首仿,不仅是速度的竞争,还将是对药企的研发深度、申报资料质量和工艺稳健性的全面考验。而对于抢跑者,若质量根基不稳,还会摔得更惨。
CMC版“7·22”风暴
两份文件带来的冲击,究竟让行业“草木皆兵”到何种程度?有资深业内人士直言:这无异于一次CMC版的“7·22”风暴。回顾2015年7月22日,原CFDA一纸公告《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将1622个已申报的在审品种推上审判台。结果是,超85%的申请被撤回或不予批准。
其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让整个行业至今心有余悸。紧接着在2016年,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落地,核心为验证仿制药与原研药的生物等效性(BE),虽然该政策让仿制药企业倍感压力,并与后续集采政策协同,逐渐取消未过评品种的挂网采购资格,提升仿制药质量。
不过,行业内部始终有一个心照不宣的判断:现行的一致性评价,本质上仍是“阉割版”。前两次变革将仿制药的“临床疗效”拉到了与原研药同一水平线,而在“化学等效”与“生产过程控制”这两个核心指标上,始终留有弹性空间。部分企业钻了这个空子,对原料药质量把控不足、对工艺参数研究不深,留下大量可能影响批次间稳定性的长期隐患。
这也是不少人质疑“一致性评价”化身“一次性评价”的原因之一,并且,这种矛盾在集采之后被进一步放大。一方面,企业必须用极低价格进入市场;另一方面,药品质量又必须维持在稳定、可控、可追溯的水平。部分企业只追求通过终点验证,可能弱化对原料药源头、工艺参数、杂质谱控制、批间一致性和稳定性数据的系统研究。表面上看,产品通过了一致性评价;深层来看,质量体系的根基并不一定足够稳固。
可以看到,国家集采中标后,被纳入违规名单的企业中,因生产质量问题暴雷的企业不在少数。事实已经反复证明,CMC监管的弹性为后续集采的质量风险埋下了“伏笔”,而集采的价格压力则成为“引爆”这些风险的导火索。
现在,CDE不再容忍。除了既往已经明确的重大缺陷情形,核查检验不符合规定、申报资料不完整、参比制剂选择错误、原辅包未过审、处方工艺重大缺陷、结构确证错误、质量与稳定性研究严重缺失,以及BE研究中研究不充分、分析检测缺陷、统计分析瑕疵、方案偏离无正当理由、申报资料错误或缺失等重大缺陷,CDE的两份文件针对药学研究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明确划定了6条新的“高压线”。
- 针对药学研究新增3条红线:起始原料选择不符合ICH Q11要求;审评期间发生需重新生产样品的变更;无合理依据地采用多个亚批合并成批次生产。
- 针对生物等效性研究新增3条红线:关键代谢产物研究不支持评价;发生与研究药物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达峰时间或吸收延迟时间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差异。
这正是行业将其称为 “CMC版‘7·22’风暴” 的根本原因,它意味着审评不再是仅看终点的考试,而是变成了对原料药、制剂处方工艺、商业化生产能力以及质量控制体系的综合体检。过往,“三分钱一片的阿司匹林”到底能不能覆盖成本被热议,还能从原辅料成本上拉扯一下。
如今,在这两份文件落地后,六条新“高压线”直接锁死合规成本与质量底线:起始原料必须符合ICH Q11、注册工艺与商业化工艺不得出现重大变更、不得拼凑批次、代谢产物必须充分研究……每一项都意味着巨额的前置投入和零发补的后果。
过去靠“先低价入场、再偷工减料”的逻辑,如今连审评的门都进不去。随着“CMC版‘7·22’风暴”的铺开,中国仿制药监管的完整拼图已清晰可见:2015年解决了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性问题,2016年解决了疗效的等效性问题,2026年,监管的刀口终于进一步切向质量把控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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