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信证券:双碳考核挂钩干部任免,压实绿色转型主体责任
2026年4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首次将碳排放双控要求纳入党内法规体系,标志着双碳工作从顶层设计阶段迈向制度刚性约束阶段,实现从能耗双控到碳排放双控的系统性切换。《办法》构建了5项控制指标和9项支撑指标,明确考核结果直接与通报、约谈、干部选拔任用等挂钩,地方政府的绿色转型决心和执行力度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刚性约束,将对能源转型、产业升级、碳市场等领域产生深远的结构性影响。
▍事件:
2026年4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将碳排放双控要求纳入党内法规体系,立足我国“十五五”开局与双碳工作攻坚阶段关键特征,紧扣落实碳排放双控、压实地方党政责任、推动全面绿色转型三大核心任务,系统明确了双碳综合评价考核的指标体系、实施机制与结果运用规则,是推动“双碳”战略从政策引导转入刚性考核、从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的纲领性制度文件。
▍“5+9”指标体系:双碳工作的“考试大纲”。
《办法》明确2026年起对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实施年度评价及五年综合考核,由中组部统筹、发改委牵头,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设置5项控制指标(包括碳排放总量/强度、化石能源消费、非化石能源占比等)与9项支撑指标(产业、交通、建筑、碳市场等),控制指标和支撑指标全部达标的地区评定为“优秀”,1项及以上控制指标不达标或3项及以上支撑指标不达标的地区评定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政绩、资源分配、项目准入挂钩。办法明确“十五五”以强度为主、总量为辅,2030年达峰后转向总量为主,同步要求央企参照制定考核细则,构建全国统一、层级分明的双碳考核闭环。
▍“十五五”规划提出未来五年碳排放强度下降17%,折合年化3.8%。参照历年碳排放强度降幅,上述目标的实现并非易事,凸显政策层面刚性约束。《办法》的出台体现了考核机制层面的三层转变:
考核逻辑从“能耗管控”转向“碳管控”,精准锚定减排核心、为绿电发展松绑。摒弃传统能耗强度约束,将碳排放强度设为核心项,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为关键约束,清洁能源使用不计入碳排放考核,彻底解决“绿电受限”痛点,驱动能源结构加速向风光水核等非化石能源转型。
责任体系从“部门牵头”转向“党政同责”,压实地方一把手主体责任。考核对象直指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结果纳入干部选拔任用与奖惩,建立数据监测、预警约谈、结果公示、问责追责全链条机制。同时统筹发展与安全,允许重大灾害等非人为因素据实调整结果,避免“一刀切”,保障转型平稳有序。
实施路径从“事后考核”转向“全流程管控”,更加科学合理。前端将碳排放评价嵌入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中端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碳监测与预算管理;后端衔接碳市场履约、绿色金融、产业政策,以行政约束和市场机制共同驱动,确保减排目标落地。
▍展望后续,建议关注各省政策跟进及绿色产业投资机遇。
第一,各领域指标分解与地方实施细则。可关注各省“十五五”碳减排目标分解、年度考核方案及重点行业减排清单,把握区域与行业政策差异。
第二,聚焦配套政策协同。建议关注固定资产投资碳评价、产品碳标识、碳市场扩容、绿色金融细则等落地,捕捉政策共振下的投资机遇。
第三,行业转型压力固然存在。中信证券认为,在碳减排目标约束之下,仅依靠技术应用与用能替代所贡献的碳减排额度有限,可以预期的是,高耗能、高排放且转型滞后的企业或将面临限产、配额成本上升、融资受限等压力。
第四,绿色产业发展被赋予更高战略溢价。新能源装机、储能配套、工业节能改造、碳管理服务等或将直接受益;中长期来看,在能源替代背景之下,绿氢、CCUS、新型电网、零碳建筑、新能源交通等领域发展具备广阔空间。
▍风险因素:
碳减排考核政策落地实施进度不及预期;考核力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超预期。
注:本文节选自中信证券研究部已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的《碳中和系列报告之二十七—双碳考核挂钩干部任免,压实绿色转型主体责任》报告,分析师:杨帆S1010515100001;于翔S1010519110003;郑辰S1010522040003;李云汉S101052508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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