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泽观察∣科技公司的金融属性怎么认定?
前言:
中国科技公司的认定目前没有特别明确的规范界定,注册时股东和业务方向很多也是因为政策引导而设立。数量上区分,大都和具体科学技术没什么关系,这也是国内科技创新土壤需要改善的一个环节!如果披着科技的皮干着低端金融的事还美其名曰 “金融科技公司”,再加上互联网的概念,那对实体经济和合理金融秩序的打击存在致命的风险!蚂蚁的问题不是全部,要通过科技创新完成经济转型和民族复兴的大战略,就需要给科技和金融划清定义!科技创新的事需要基础教育和法治引导一点点积累,替代再发展,进而引领!金融的事需要监管严格界定和堵住漏洞才能谈发展和真正做到跟上实体经济发展步伐同步甚至超前支持!科技公司的金融属性认定就尤为重要和紧迫!!!我们今天就来讨论科技公司金融属性的认定问题。
一、蚂蚁集团究竟是科技公司还是金融公司?
12月26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约谈了蚂蚁集团,这是蚂蚁集团今年被第二次约谈。在约谈中,金融管理部门“根据金融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指出了蚂蚁集团目前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法律意识淡漠,藐视监管合规要求,存在违规监管套利行为;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排斥同业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消费者投诉等”。金融管理部门对蚂蚁集团提出了重点业务领域的整改要求:一是回归支付本源,提升交易透明度,严禁不正当竞争。二是依法持牌、合法合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保护个人数据隐私。三是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确保资本充足、关联交易合规。四是完善公司治理,按审慎监管要求严格整改违规信贷、保险、理财等金融活动。五是依法合规开展证券基金业务,强化证券类机构治理,合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从蚂蚁集团上市被紧急叫停,马云等高管被四部委约谈,到蚂蚁集团被二次约谈,再到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究竟是为什么?蚂蚁集团究竟是一家金融公司还是一家科技公司?接下来对蚂蚁集团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从收入的角度看,蚂蚁集团的收入主要来自三部分:第一个是数字支付和商户服务,第二个是数字金融技术平台,第三个是创新业务等。其中,数字金融技术平台占收入的占比例最大,占总收入的63.39%,其次是数字支付和商户服务,占35.86%,最后才是创新业务,占0.75%。其中数字金融业务中又分为理财科技平台,保险数字科技平台和微粒科技平台,分别占13%,25%和62%。由于蚂蚁47.8%的利润来自微贷,核心收入来源是利息差,而并非所谓的技术服务费,因此蚂蚁应当归属于金融系统监管。
蚂蚁集团的主营收入来自于数字支付和商户服务,以及数字金融技术平台,而承载这部分主要的来源是支付宝,作为目前中国最大的移动支付之一,通过支付宝平台完成的支付交易总规模达到118万亿元。蚂蚁集团的数字支付服务收入主要是按照交易金额的一定百分比向商家收取的交易服务费。
图表1:蚂蚁集团主要业务的收入预期

资料来源:招股书
图表2:蚂蚁集团业务板块

资料来源:招股书
从用户服务角度看,随着中国经济转型为以内需消费驱动、小微经营者群体的兴起,消费者和小微经营者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预计未来对于信贷、理财和保险产品的需求仍将显著提升。由于金融体系中的线下渠道可能无法触达用户,客户洞察相对有限,因而无法充分服务这些需求(例如小额贷款、小额保险)。蚂蚁集团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伙伴通力协作,借助自有技术能力和高质量的客户洞察,助力金融行业的数字化发展。与此同时,金融服务的数字化为金融机构创造了新机遇,使其得以实时发掘及满足客户需求,更有效率地服务更广阔的客户群体。截至 2020 年6月30日止 12 个月期间,通过蚂蚁集团平台完成的国际总支付交易规模达到6,219亿元。支付宝APP服务超过10亿用户和超过8,000万商家。基于广泛的用户覆盖,蚂蚁集团向金融机构合作伙伴提供数字金融技术支持、客户触达及风险管理方案,助力其提供消费信贷、小微经营者信贷、理财及保险服务。在中国,消费者和小微经营者的金融需求并没有被充分满足,而蚂蚁集团的服务为他们创造了可观的价值。支付宝的客户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主要提供消费能力的用户,另一种是主要在支付宝提供服务的提供商。在服务提供商方面,除数字支付服务外,支付宝还提供数据金融服务,例如消费者信贷,财富管理和保险;以及第三方服务,例如外卖,旅行,娱乐服务和便利服务。
从业务模式看,蚂蚁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对应也可以分为两类:数字支付及生活服务,以及数字金融科技平台。其中数字金融科技平台是包括微贷平台、理财科技、保险科技。蚂蚁集团靠支付业务起家,以支付为纽带,通过吸收存款及其他资金,主要从事贷款发放业务,还涉及货币基金业务、金融产品代销以及保险业务。由此可见,蚂蚁集团的主要业务是金融业务及类金融业务。
图表3:蚂蚁集团的业务规模

综上,蚂蚁集团的商业模式,就是通过支付宝的数字化业务,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细分为账户余额、借记卡和信用卡账户、余额宝及花呗五类资金来源,蚂蚁集团应定义为金融公司而非科技公司。
根据蚂蚁集团招股说明书,微贷业务的信贷余额从2017年的6475亿元,增长至今年上半年的2.15万亿,其中消费信贷约1.73万亿。信贷业务中,金融机构合作伙伴进行实际放款或已证券化的比例合计约为98%,蚂蚁集团仅仅放款了约2%。可见其信贷业务的杠杠系数之高,联合贷中1:99~1:9皆为可能的出资模式。鉴于其体量、业务模式以及潜在的金融风险,不得不对其加强监管。
二、科技公司的认定
一般将从事高新技术的企业定义为科技公司,这类公司具有人才密集、技术密集、风险密集、资金密集的特征。各个国家对科技公司的界定标准不一,如下表所示。
我国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髙新技术领域》中规定了科技公司的领域,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等。
图表4:国际上对科技公司的认定标准

图表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我国政府主要根据技术领域作为判定标准,但可能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主要是每一个科技领域所涵盖的公司多、范围大,比如对于智能手机产业,既有研发5G的高科技公司,也有配套生产充电器的公司,因此不能仅仅依靠行业判别。
通过中美两国的科技公司对比可以看到,美国科技公司主要在应用研究中投入加大,研发投入强度也在增大。美国公司是科技研发活动的推动者。根据普华永道《全球创新1000强》报告,美国有300多家公司进入前1000名,Amazon、Google、Intel 、Microsoft、Apple研发排名靠前,是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公司的六倍多。自下而上发现,美国也是重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经费投入,研发投入体系中经费投入占比最高的是开发研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的经费占比相当。科研经费占GDP的比例反映国家的科研投入,也是反映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指标。美国从2006年开始,科研投入比重处在2.5%以上的水平,中国从2013年开始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但是相比美国还是有一定差距 。
图表6:中美科技公司的研发投入比较

数据来源:普华永道《全球创新1000强》
在其他的指标上,科技公司的研发人员占比也是衡量的标准之一,根据一份美国主要科技公司的数据,亚马逊、微软、英特尔的研发人员占比基本在40%-55%。
对于科技公司的认定,根据技术领域判断,再根据科研投入规模和占比、科研人员占比,以及科技收入占总收入的情况综合判断。科技创新需要大量投入,需要基础教育和法治引导,不断积累,替代再发展,进而引领!
图表7:各国科技投入占GDP的比重

数据来源:OECD
三、科技公司的金融属性认定
金融与科技相互融合的趋势不可改变,对科技公司的金融属性的判断尤为重要。主要从股权结构、高管任命权限、收入结构和产品与服务进行分析。
对于科技公司的股权结构,重点关注公司的控股股东,如果大股东是持牌金融机构,那么这类公司就具有金融属性,比如目前商业银行参股的“金融科技公司”,五大国有银行均已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农银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银科技有限公司、交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但科技公司与股东金融机构的业务也属于关联交易,应当受到相应的监管。
当科技公司控股或者参股金融机构,目前规定实质控制两个或以上金融机构的非金融企业,在满足条件下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将金融相关业务纳入金控公司内,保持科技业务相对独立,但仍有关联交易可能。中美两国的标准有差异,美国规定,金控公司和银行持股公司,都要受到美联储监管。
从高管任命权力看,重点关注金融机构的高管任命是否是控股或参股公司提名任命。
从收入机构看,重点关注金融类收入的情况,包括利差收入点比、助贷收入占比、为金融机构服务类型及收入,在这方面应该关注业务收入的本质,不管名称是服务费、手续费等,只要本质是贷款等,都应该认定为金融类收入。
由于金融业务和科技业务的交叉融合,二者之间的界线越来越模糊,如果是基于公司的业务模式,而获得的收入实质是利差,应该要接受金融监管,分销、模糊金融产品也要承担风险。
另外,从地方政府补贴,关注公司是否有为金融机构服务收入。
总之,控股股东、收入结构、高管聘任等方面,可以帮助判断科技公司的金融属性,对具有金融属性的公司纳入到监管范围,防止出现监管套利,也是应对新型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需要。
结论:科技公司与金融应独立
科技公司的天职是科学技术研究与创新,为社会发展和实体经济发展做技术支撑,一定程度上可以引领市场需求创新,更应为祖国和民族强大,人类繁荣与和平做好基础支撑!至于发展过程中的具体的金融支持那是社会全体金融组织共同的责任,因为金融天生有些优势!金融公司更应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科技发展的本职,而不简单是利用自身属性优势成为靠利差生存的巨婴,科技与金融彼此交叉太多,最终都是会偏离天职!建议科技公司专注研发和技术创新,金融公司严格履行天职以真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核心考核指标,从而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为实体经济发展做支撑,为共同富裕做好平衡,为富国强兵贡献经济支撑!因为金融公司大都国界鲜明,而科技不是那么明显,金融要真正生存和发展,就要与时俱进学习科技方向,用科技做工具支撑实现上述目标。金融公司一旦正确坚定支持,与科技公司各司其职,保持足够的独立,那时才会看见真正的“金融科技”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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