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监会追问天华新能、宏和电子、天孚通信、华工科技赴港IPO必要性,高能环境、汇川技术未完成程序须承诺募资调回境内
IPO电报丨杨跃滂
8月14日,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根据公示文件,证监会国际司共对8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这8家企业分别是易买工品、瑞科先进、天华新能(300390.SZ)、高能环境(603588.SH)、宏和电子(603256.SH)、天孚通信(300394.SZ)、华工科技(000988.SZ)、汇川技术(300124.SZ)。

证监会要求上述8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并请律师进行核查及出具明确法律意见,根据要求:
1、易买工品需就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今年1月发行人股份回购及转让、近12个月新增股东入股价格合理性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取消特别表决权安排对控制权认定影响、股东穿透及股份代持情况、股权激励、东南亚业务拓展是否涉及具体境外募投项目、是否存在不得境外发行上市情形、主要境内运营实体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2、瑞科先进需就境外企业收购境内主体的交易对价、定价依据等情况、收购后境内运营实体财务数据更新情况、共同实控人认定、境内运营实体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股权激励、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或禁止领域、境内运营实体分工及业务资质等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3、天华新能需就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控股股东会否变动、境外子公司合规性、与宁德时代之间具体关联交易、未决诉讼仲裁对发行是否构成实质障碍、公司赴港上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4、高能环境需就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控股股东会否变动、募集资金用于境内外投资项目的金额比例及相关程序履行情况(未履行完相关程序需承诺募集资金全部调回境内)、境外募投项目详情、未决诉讼仲裁对发行是否构成实质障碍、所受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尤其是重庆市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等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5、宏和电子需就赴港上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补充说明。
6、天孚通信需就赴港上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主营业务是否涉及两用物项及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知识产权对外授权转让、内部出口管制合规管理制度等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7、华工科技需就全部境外子公司合规情况、赴港上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补充说明。
8、汇川技术需就境外子公司业务内容与合规情况、募集资金用途详情,是否涉及境外投资及相关程序履行情况(未履行完相关程序需承诺募集资金全部调回境内)等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上述8家企业中,除易买工品、瑞科先进外,其余6家均为A股上市公司,分别为天华新能、高能环境、宏和电子、天孚通信、华工科技、汇川技术。其中,天华新能、宏和电子、天孚通信、华工科技被要求就赴港上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补充说明。
天华新能主要从事新能源锂电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全球第三大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商。

天华新能微粉级-单水氢氧化锂
宏和电子具备电子纱及电子布一体化生产能力,拥有低、中、高端产品的生产线。其专注于极薄布、超薄布等高端普通电子布以及低介电常数/低介质损耗因子(“低Dk/Df”)布、低热膨胀系数(“低CTE”)布等特种电子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8月13日,宏和电子宣布终止投资年产7200万米高性能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同时,宏和电子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6.8亿元。
天孚通信是一家光器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提供从无源光器件、有源光器件到集成共研的一站式光互连解决方案。
天孚通信相干光学技术平台 /FAU无源光器件产品解决方案

华工科技成立于1999年,是中国激光行业首家上市公司。公司已形成"光联接、智能感知、智能制造"三大核心业务矩阵,核心产品800G及1.6T光模块已实现全球规模量产交付。

华工科技1.6T光模块
以下附公示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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