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朗普的关税“续集”?
作为特朗普上任的施政核心,上半年关税一度被地缘冲突抢了“风头”,而目前这一议题再度重回市场视野。年初2月,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依托《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推出的关税措施(对等关税+芬太尼关税)违法,白宫随即启用《1974年贸易法》122条款作为应急过渡工具接续征税。而随着7月24日这项法定临时授权到期,市场博弈的核心或已转向美方早已筹划的下一阶段关税安排。
122条款在立法初衷上本质上针对“国际收支严重失衡”的临时对冲手段。其虽具备无需长时间行政调查即可快速生效的便利,但身上的三重法定约束决定了其仅能作为“临时救场”使用:150天最长时限、15%从价税上限,以及具有广泛且无差别适用的非选择性约束。
随着122条款到期,美方筹备已久的常态化关税方案也在逐步落地实施。我们认为,年内剩余时间特朗普或将逐步构建以301条款为主力施压工具、232条款及338条款为补充侧翼的政策组合工具。

特朗普有哪些关税“后手棋”?截至7月,特朗普几乎动用了美国现有的关税法律工具。从美国政府近期一系列布局中,相关政策路径已显露端倪:
首当其冲的便是301关税,这也是替代122条款的核心主力。为避免122关税到期后出现政策真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年初即同步启动两项平行301调查作为替代预案:一项针对60个贸易伙伴的强迫劳动执法问题,另一项覆盖16个主要经济体的工业产能过剩问题。其中,强迫劳动301关税于7月24日已正式落地生效,成为122条款到期后的核心接棒工具;产能过剩301调查仍处于流程中,作为定向产业保护的储备工具按需推进。具体来看:
1)强迫劳动301:60个经济体的敞口图谱。强迫劳动相关301关税覆盖范围广泛,征税对象囊括美国前60大贸易伙伴,对应美国进口总额99%以上,显著压缩关税政策空白区域。
税率层面采取差异化分档设计:美方依据自身评判的所谓“强迫劳动禁令执行力度”划分两档税率。对中国大陆、中国香港、日本、韩国等46个经济体加征12.5%额外关税,欧盟、加拿大、墨西哥、英国等14个经济体适用10%额外关税,试图通过差别化安排分化贸易伙伴的联合反制意愿。
政策同时配套本土缓冲机制:开放商品豁免申报通道,食品、药品、稀土、飞机零部件等维系美国本土供应链安全的关键品类,可依规申请关税豁免;并且明确该项关税不与232国家安全关税叠加计征,以此缓释关税推升美国本土制造业成本的压力。
2)产能过剩301:16大经济体的定向储备工具。并行推进的产能过剩301调查则覆盖中国、欧盟、日本、韩国、印度、墨西哥及多个东南亚经济体共16个主要贸易主体,聚焦钢铁、汽车、新能源装备等中高端制造领域,核心指向全球制造业产能布局与贸易流向的重构。目前该项调查仍处于意见征集与事实认定阶段,尚未进入关税落地环节,我们预计其将作为特朗普政府关税工具箱的定向施压工具,根据双边贸易谈判进程与本土产业保护需求择机启用或调整。
3)此外,多项针对特定经济体的新增301调查持续推进。其中,针对巴西不合理贸易与监管政策的301调查已落地,美方据此对多数巴西输美商品加征25% 关税,7月22日生效。尚在推进的调查议题包括:德国创新药长期投入不足、欧盟针对美国科技企业采取的监管举措、中国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履行情况,以及越南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相关问题。

综合本轮各类301调查来看,中国、日韩欧、东南亚等主要经济体同时面临多项相关调查,上述区域或将成为后续美国关税主要目标地区。
但考虑到多数经济体此前已与美国达成双边贸易安排,协议对最高适用税率形成约束:欧日韩关税上限为15%,东南亚多国普遍约20%。考虑到特朗普政府目标税率对标IEEPA关税失效前水平,当前在已征收强迫劳动301关税的情形下,仍存在5%-10%的上调空间,因此,我们认为后续剩余301调查落地新增税率或将落在这一区间。
反观尚未与美国达成相关贸易协议的经济体,后续关税上行风险或将更高。典型如巴西、挪威、新加坡、马来西亚(IEEPA失效后退出贸易协定)等,同时卷入多项301调查,且不存在协议约定的税率上限形成缓冲;中国方面,尽管现有中美关税处于暂缓执行状态,但双方同样并未签署贸易协议锁定关税上限,叠加多项调查持续推进,仍持续面临显著的不确定性。
其次是232条款:应对供应链安全的行业定向关税。继301调查之后,行业性232关税也成为美国实施进口征税的重要手段。当前已落地或正式公布关税措施的领域涵盖钢铝、木材、半导体、汽车、医药等;关键矿物、商用飞机、多晶硅、无人飞行器、工业机器人等品类仍处于调查与磋商阶段,相关关税举措后续或将陆续推出。

最后是338条款:历史性激活,打响顶格惩罚“第一枪”。《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是关税工具箱中从未被使用但威慑力极强的“底牌”。该条款赋予总统裁量权:若认定他国对美国商业实施歧视性限制或出台报复性关税,可直接对该国进口商品加征最高50%的惩罚性关税。
该条款也在近期迎来历史上首次落地运用:7月20日,特朗普援引338条款宣布对加拿大进口部分商品额外加征50%惩罚性关税,覆盖汽车及零部件、酒精饮料、服装及家具等核心品类,定于8月19日正式生效。美方称此举旨在回应加拿大针对美国汽车、农产品设置的贸易限制,后续或不排除对其他经济体复制推行同类关税手段。
那么,新的条款替代后美国的税率会如何变化?目前已经公布的301强迫劳动关税、338加拿大关税等条款几乎能替代122条款退坡的全部税率损失。根据耶鲁实验室的测算,当前(截至7月24日),美国加权有效税率约在11.3%,随着122条款到期这一比例将下降3个pct至8.3%。不过在新增关税(仅目前已公布确认实施的关税)无缝衔接下,年底加权有效税率再度回升至11.8%。后续若进一步落实其他调查,这一比例或将更高。

具体到国家层面来看,当前已落地实施的关税水平基本能够保障关税平稳过渡。其中加拿大受301条款与338条款叠加影响,税率变动幅度显著,平均税率由 5.3%升至7.8%;其余经济体整体税率波动相对有限,中国平均税率自25.9%上调至27.2%。

但即便如此,当前关税水平仍难以满足特朗普的政策诉求,依靠该部分收入缓解美国财政压力效果十分有限。现行关税安排虽能够对冲122条款到期退坡带来的税收损失,但对比此前对等关税阶段的税率水平仍存在明显缺口;叠加今年法院裁定依据 IEEPA 实施的关税政策违法,相关税款面临返还压力,进一步放大美国财政负担。
短期维度,潜在退税压力将对财政赤字率形成显著约束。由于IEEPA相关关税被判定违法,特朗普政府合计需退还1660亿美元关税款项;自本财年启动退税以来,已完成810亿美元退款,集中发生在5–6月,仍有近半数资金待兑付。
受集中退税冲击,2026年6月美国关税净收入一度录得256亿美元亏损。根据耶鲁预算实验室预测,2026财年美国关税收入或将仅800亿美元,约为2025 财年(1900亿美元)水平的一半不到。这样就意味着,仅关税收入下滑一项,就将较2025财年推升赤字率0.3个百分点(2025财年美国赤字率为5.8%)。

拉长时间视角来看,现行301、338等关税条款所能创造的税收规模,仅能覆盖对等关税阶段关税收入的60%左右,财政收入缺口依旧突出。根据CRFB的计算,IEEPA相关关税被判定违法后,至2036财年美国将合计损失1.7万亿美元关税收入;而新落地的301强迫劳动关税叠加338条款,预计仅能新增9500亿美元税收,填补缺口不足六成。

财政收入修复力度有限,将推升美国债务压力。当前新关税下,对应公债/GDP比重至2036年上行至122%,对比维持IEEPA关税情景下的120%进一步抬升。

因此,在美国财政压力持续攀升的背景下,特朗普大概率不会满足于现行关税方案。后续政策重心或将转向推进以产能过剩为由以及针对个别国家的301调查,扩容覆盖更多行业的232关税,同时复制推广338条款工具,最终目标是推动整体有效税率修复至IEEPA关税失效前的水平。
风险提示:AI需求明显放缓;美国通胀粘性超预期;地缘冲突升级与油价大幅上行:美国财政政策超预期。
注:本文来自国联民生证券2026年7月25日发布的《特朗普的关税“续集”?》,报告分析师:林彦 S0590525110007;武朔 S0590125110064;周至臻 S059012604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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