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社会世纪大税改加速,对中国有哪些可能的影响?
7月10日,G20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在意大利北部城市威尼斯结束为期两天的会议。各国代表同意继续推进全球税制改革,以便为跨国企业设定全球最低税率。这标志着国际税收体系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在此之前,G7财长在英国伦敦就税务改革进行谈判并发表声明,支持把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设为15%,以结束数十年来的低税率竞争;另一方面,允许各国向没有实体业务但有数字业务的超级企业所获利润征税(作为交换,相关国家将废除目前单方面的数字服务税)——这推翻了具有百年历史的国际税收体系的一个关键要素,即只有在企业有实体存在的地方才对其利润征税。
这一尚在推进进程中的国际税改对中国的影响,尚不明朗: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高于拟议中15%的最低税率,但中国存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实际税负低于15%;其次,中国还有些为吸引投资而设置的特殊区域,比如海南自贸区的税收设计,也需要考虑最低税率的影响。
不过,也有分析认为,这一国际税改也符合中国自身的利益:中国可能不愿让本国的跨国公司在其他地方缴纳一些税,但能从苹果等公司获得税收,并建立一个稳定的全球税收体系。
本期分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有关这一国际税改体系改革的相关资料报告。
130个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加入国际税改
2021年7月1日,经济合作组织(OECD)发表了《关于解决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的两大支柱解决方案的声明》,列出了“G20/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BEPS)中讨论过的声明。OECD发布的新闻稿表示,130个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加入了一项新的“两大支柱计划”,旨在改革国际税收规则,并确保跨国企业无论在何处经营,都应缴纳公平份额的税款。
代表全球90%以上GDP的130个国家和司法管辖区加入了该声明,建立了国际税收改革的新框架。包容性框架的139名成员中的一小部分,目前尚未加入该声明。该框架的其余要素,包括实施计划,将于2021年10月的最后期限内完成剩余技术工作,在2023年有效实施。
该框架更新了具有百年历史的国际税收体系的关键要素,原体系不再适用于全球化和数字化的21世纪经济。
“两大支柱”的一揽子计划,旨在确保大型跨国企业(MNEs)在其经营所在地纳税并赚取利润,同时增加国际税收制度急需的确定性和稳定性。
第一支柱将确保对跨国公司(包括数字公司)在国家之间更公平地分配利润和征税权。它将把对跨国公司的一些征税权,从其母国重新分配到它们开展业务活动并赚取利润的市场,无论公司在那里是否有实体存在。
第二支柱旨在通过引入全球最低公司税率,各国可以用来保护其征税权,从而为企业所得税的竞争设置底线。
两大支柱一揽子计划将根据需要筹集必要的收入,以为修复预算和资产负债表的政府提供急需的支持,同时投资于必要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以及有助于优化经济实力和质量的必要措施,包括新冠疫情的恢复。
在第一支柱下,每年有超过1000亿美元利润的税基预计将重新分配给市场管辖区。第二支柱下的全球最低企业所得税——最低税率至少为15%——估计每年会给全球产生约1500亿美元的额外税收。国际税收体系的稳定以及纳税人和税务管理部门税收确定性的提高,也将带来额外的好处。
经合组织秘书长马蒂亚斯·科曼说,“经过多年的紧张工作和谈判,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揽子计划,将确保大型跨国公司在各地缴纳公平份额的税款”,“这个一揽子计划并没有消除税收竞争,但它确实对其设置了多边商定的限制。它适合各方的各种利益,包括小型经济体和发展中司法管辖区的利益”。
经合组织的这一声明,是今年6月5日七国集团(G7)发布的一份协议的延续。
对跨国公司征税的“历史性协议”
英国《金融时报》报道,七国集团(G7)6月5日发布的一份公报显示,G7成员国在彼此间找到足够妥协,形成一个共识:一方面阻止企业将利润转移到低税收司法管辖区,另一方面确保大型跨国公司在其经营所在地缴纳更多税款。
发达经济体达成的这项对跨国公司征税的“历史性协议”,以求为达成一项全球性协议形成不可阻挡的势头。此举将确保美国科技巨头在其经营所在地缴纳更多税款,它标志着自2013年开始的谈判向前迈出重要一步。
路透社报道表示,G7财长达成的支持将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设定为至少15%的协议,旨在结束美国财长耶伦所称的各国竞相吸引跨国公司的“为期30年的企业税逐底竞争”。
英国财政大臣里希•苏纳克作为今年G7财长会议的主席,对该协议表示欢迎。“我和我的财长同僚们就全球税收改革达成了一项历史性协议,要求各大跨国科技巨头在英国缴纳公平份额的税款”,他表示。
英国在谈判中的优先事项,是从苹果、谷歌和Facebook等公司获得更多税收。苏纳克的积极评价,得到其他G7财长的认同。
美国财政部长耶伦表示,该协议是对实行至少15%的全球最低公司税的“重大、前所未有的承诺”;这将显著增加美国政府的公司税税收,并将“为美国乃至世界各国的中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确保公平”。
德国财长奥拉夫•朔尔茨指出,该协议“对税收正义和团结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消息,对世界各地的避税港来说是个坏消息”。法国财长布鲁诺•勒梅尔表示,G7国家“迎接了这一历史时刻的挑战”。意大利总理马里奥•德拉吉称,该协议是“向着为我国公民建立一个更公平、更平等的社会迈出的历史性的一步”。
该协议的第一部分标志着拜登政府代表美国做出的重大让步,其细节明确表示,利润率至少为10%的“最大全球公司”未来必须将其20%全球利润分配到他们实现销售的国家。
如果得以实施,这将推翻一个世纪以来的国际公司税安排——即公司只是在其有实体存在的地方才需要根据其利润缴税。
谷歌、亚马逊和Facebook都表示欢迎G7的举动。“我们希望国际税收改革进程取得成功,并认识到这可能意味着Facebook在不同地方缴纳更多税款”,Facebook负责全球事务的副总裁尼克•克莱格表示。
“最大全球公司”的定义,仍有待斟酌。协议的这一部分,将需要在今年晚些时候达成一项全球性协议。作为这一让步的交换条件,美国争取到其他G7成员国的同意:每个国家将实施至少15%的全球最低公司税率。这将减少大公司在避税港或爱尔兰等低税收司法管辖区申报利润的动机,因为公司总部所在的国家将能够把公司税纳税额补足至全球最低实际水平。因此,就协议的这个第二部分而言,预计美国将成为最大受益者。
G7国家围绕协议应该将全球最低税率定为15%还是“至少”15%,进行了一番讨价还价。法国等国呼吁实行潜在更高的税率,以便从大公司获得更多税收。
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是,美国要求法国、英国和意大利放弃新的数字税,以换取根据该协议获得征税权。美国财长耶伦此前希望立即这样做,然而欧洲国家坚称,他们将在全球协议得到签署和批准之后撤销这类税种。
公报显示,协议的这一部分,仍需与具体承诺挂钩。“在新国际税收规则的适用与针对所有公司的所有数字服务税的取消——以及其他相关类似措施——之间,我们将提供适当的协调。”
对跨国公司税收协议的几个关键点
路透的报道指出,该协议随后可能成为全球协议的基础,而更广泛的税收协议,可能会重塑未来几年的跨境税收。
G7协议会否适用于全球?
G7关于全球最低公司税率为15%的协议,为迈出下一步奠定了基础,即6月30日至7月1日,139个国家将参加OECD举行的在线会议,协商未来的跨境税收规则。
各国的目标是,在会议上就细节问题达成共识,因为许多技术工作已经完成。该会议达成的任何协议,将在7月9-10日的威尼斯G20财长会议上,提交给他们认可。
OECD和美国已经表示,在G20下次10月开会之前,税收协议可能无法得到最终批准,因为美国国内的税收方案将在国会进行审议,所以该国立场在7月底之前可能都还不确定。
G20的支持意味着,全球最大的经济体将实施该协议,因此它实际上会影响全世界。
不再有避税天堂?
该协议就算没有完全扼杀避税天堂,也将使它们对许多希望减少税款支出的公司的吸引力大大降低。同时,也使它们在关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投资者面前的形象,得到改善。
全球最低税率的整体想法是,赋予各国权利,可以对公司在税率低于全球最低税率的国家的获利征收补充税。此外,G7希望最低税率在各国分别应用,而不是以公司业务所在国家的平均数为基础——这种方法被认为对避税天堂更为严厉。因此,假如15%就是最终商定的全球最低税率,那么如果一家美国公司在不征收公司税的英属维尔京群岛计入获利,美国税务当局可以对这些利润征收15%的税。
如何适用于跨国企业?
国际税收谈判的另一个部分,涉及如何分配政府对较大型跨国公司的超额利润或非常规利润的征税权,其中包括苹果和谷歌等大型科技公司。G7同意,各国政府应有权对跨国公司在本国获得的超过10%的利润征收至少20%的税。
所有迹象表明,超额利润也将受到全球最低税率的约束。尽管如此,许多指标仍有待确定,这些公司仍有机会在讨论中表达自己的观点。
可能有哪些漏洞?
参与全球税收谈判的国家,可能会豁免一些行业。例如,采掘业可能会被排除在外,因为这类公司通常会向矿场或油田所在的政府,预先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也有关于某些金融服务的例外情况的讨论。官员们说,一些国家希望在研发的税收减免方面有回旋余地,中国等其他国家则希望保护他们用来吸引投资的低税率经济区。
这是否意味着政府会有大笔意外之财?
经合组织(OECD)去年10月时估计,全球最低税率每年可以产生1000亿美元、或全球公司所得税的4%。这可能低估了,因这是基于当时协商的主要税率12.5%估算,与世界各国政府在新冠疫情期间为了维护经济而花费的数万亿美元相比,这只是沧海一粟。
荷兰、卢森堡和瑞士的情况如何?
近年来,这些拥有税赋优势的国家早已意识到这点,并一直在填补税制漏洞,同时试图以低税赋以外的条件来争取外国资本。
爱尔兰是许多美国科技公司的重要运营据点,其表示,无论国际上如何决定,都将保持其12.5%的公司税率。爱尔兰财长多诺霍估计,根据预期中的变化,到2025年,爱尔兰的年度公司税收将比原来减少约20%或20亿欧元,但预计不会有大量公司外移。
面临国外压力的瑞士,已经承诺取消特殊的低税率,设在当地的约2.4万家外国公司将受到影响。瑞士财政部在一份声明中说:“瑞士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继续成为一个极具吸引力的商业据点。”
由于荷兰与其他国家组成了错综复杂的税收条约网,可望继续成为跨国公司为了享有优惠税率而转移子公司获利的渠道。虽然荷兰的公司税率为25%,但荷兰今年开始对于流向公司税率低于9%地区的权利金及利息课税,并计划从2024年起对流出的股息也征税。然而,目前还不清楚G7的协议何时生效,荷兰仍有可能在2024年之前调整规定。
图表1:2020年OECD国家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

谈判进行到哪一步了?
G7协议为更广泛的现有努力提供支持。OECD多年来一直在协调140个国家就制定跨境数字服务的征税规则和遏制税基侵蚀(包括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进行税收谈判。
OECD和G20国家的目标是,在今年年中就这两方面达成共识,但关于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的谈判在技术上更简单,争议也更少。如果达成广泛的共识,任何低税率国家都很难试图阻止协议的达成。
OECD估计,如果在这两方面达成协议,企业最终将在全球范围内缴纳500亿至800亿美元的额外税款,而根据最低税率缴纳的税款,料将占其中的大部分。
全球最低税率将如何运作?
全球最低税率将适用于海外利润。各国政府仍然可以制定他们想要的当地公司税率,但如果公司在某个国家支付较低的税率,其本国政府可以将其税收“补足”到最低税率,从而消除转移利润的优势。
OECD在今年5月说,各国政府广泛同意最低税率的基本设计,但不同意这一税率数值。税务专家说,这是最棘手的问题,尽管G7协议在15%以上水平上创造了强大的动力。
其他尚待谈判的项目包括:投资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是否应包括在内,何时适用新税率,以及确保它与美国的税收改革兼容。
下一步怎么走?
G20会议定于7月在威尼斯举行,将见到G7协议是否得到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广泛支持。
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包括确定如何以及对哪些跨国公司征税的指标。G7公报对在此期间对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大型科技公司征收数字服务税的情况未作规定,美国希望在达成协议后立即取消这种税。公报只说应该“适当协调新的国际税收规则的应用和所有数字服务税的取消”。
任何最终协议,都可能对低税率国家和避税天堂产生重大影响。随着跨国公司数十亿美元投资的涌入,爱尔兰的经济已经蓬勃发展。都柏林一直在抵制欧盟协调其税收规则的尝试,不太可能轻易就接受一个更高的最低税率。
然而,低税率国家的抵制不太可能是为了破坏整体谈判,而更多的是为尽可能接近12.5%的最低税率争取支持,或者寻求某些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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