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不得”是社区团购的催命符吗?

原创5 年前13.3k
卖菜是手段,人才是目的。

在昨日由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召开的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上,针对互联网企业的“九不得”规范出台。

市场监管总局对于舆论近期关注度极高的,在互联网巨头进军社区团购后或采取低价倾销、哄抬价格、滥用自主定价权、以及利用数据优势“杀熟”等种种可能破坏市场行为,皆予以了明令禁止(细则附于文末)。

随着过去的一周中,多家区域性供应商宣布停止向“严重低价”的社区团购平台供货,头部玩家中滴滴旗下的橙心优选购也在内部发布了调价通知,社区团购的“补贴换流量”战术,算是正式宣告失败了。

这对于农产品市场环境的健康和稳定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是事实上,把“补贴换流量”战术扼杀在摇篮里,对于参与的互联网平台来说,也未必是一件坏事。

 

1.  为什么互联网企业非要“卖菜”

12月11日,被各大互联网巨头盯上、纷纷高调进军的社区团购生意,被人民日报发文点评。

人民日报称,“携巨资”杀入团购的各大互联网巨头,称掌握着海量数据和算力,应该想着星辰大海,别老盯着几捆白菜的流量。

但事实上,低线城市用户在中国互联网用户的占比中已经超过了50%。随着消费水平的普遍提高,无论是卖白菜还是卖理财,亦或是本地生活、出行服务,几乎所有互联网平台的细分行业都在下沉

2019年中国农产品销售总额超过1.26万亿元,但同期的线上生鲜市场规模仅为1620亿元,互联网在农产品市场上的渗透率不足13%

 

与此同时,今年年初疫情期间封城政策引导了对社区团购的体验,也加速了线上买菜习惯的形成。

往下走,对于纯线上零售天花板触手可及的互联网平台来说,是机会,也是必然。

不过,即便是拼多多、滴滴、美团、京东,在喊着“投入不设上限”的口号,以破釜沉舟的姿态进军社区团购之时,也没有抱着可以赢家通吃的幻想。

靠烧钱把所有竞争对手逼退对于任何一个互联网巨头来说都不可能实现,能走到今天的几个平台,谁会没有雄厚的资本呢?

因此,垄断渠道然后提高菜价,本也不是这些巨头的真正目的。卖菜是手段,人才是目的。

通过低价,吸纳、整合数以万计的民间“团长”手里的流量,并且引导接入自己的平台,才是互联网平台跑去卖菜的真正原因。

在政策介入之前,可以说,谁先停止烧钱谁就输了。因此玩家们永远只能把社区团购当作无底洞。

可现在大家都不能便宜卖了,虽然局面还是牵制与僵持,虽然价格从“极其不正常”逐渐恢复到“正常”一定会损失一部分用户,但至少大家都能少烧点钱了。

另一方面,品控不佳一直是社区团购用户流失的几个原因之一。由于一些区域性团购平台上的肉价低廉,在当地一直有这些肉来自于“走私猪”的流言。

而在被官媒点名后,多地也对社区团购平台经营者应当履行食品安全义务、设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相关的审查登记、信用评价、交易信息保存等工作作出了要求。这也有助于民众对社区团购信赖的提升。

同时,虽然指导会给了互联网巨头们一巴掌,却也没忘了再给个甜枣 - 充分肯定了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

尤其是在今年,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中提到,将用3-5年的时间,使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1万亿元

在监管及时接入,某个平台垄断社区渠道进而扰乱农产品的商业秩序成为泡影以后,社区团购对于互联网渗透下沉市场、乡村农产品打开网络销售渠道的促进作用有望得到体现。

 

2.  社区团购只是反垄断浪潮停靠的又一站


不过,参与了这场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的,共有阿里、腾讯、京东、美团、拼多多、滴滴6家互联网平台企业。

可这6家平台中,美团、拼多多、滴滴的社区团购项目已落地、京东正在布局、阿里虽然参与了社区团购品牌“十荟团”的投资但自营项目仅限于生鲜电商“盒马鲜生”,而腾讯也只是参与了的投资而已。


因此可以说,社区团购是针对互联网巨头反垄断打出的又一剂预防针,管你做没做,先来上一针。

过去20年,互联网在各种意义上改变了中国。包括社交、购物、支付习惯在内的中国人生活方式的重塑,与互联网的发展史紧密联系在一起。

而近10年中的外卖大战、共享单车大战。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成了互联网行业的特色。但从社区团购“九不得”,到反垄断罚单,再到互联网平台下架存款产品,看似事关不同领域,实则都是反垄断、求创新的意识觉醒。

但这并非国家针对互联网企业,而是巨头们已经在某种意义上失去了初心。互联网平台对带动农产品的销售本应起到积极的作用,却以低价倾销引起了挤压就业等严重的社会问题。

而对于经过舆论与政策提点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会牺牲一部分利益空间来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我们应该抱有信心。

 

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的“九个不得”:

一是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
二是不得违法达成、实施固定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分割市场等任何形式的垄断协议。
三是不得实施没有正当理由的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搭售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四是不得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排除、限制竞争。
五是不得实施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六是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是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
八是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
九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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