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海钦股民速看!维权迈入深水区,新批次立案开启,维权持续加速
ST海钦最新索赔动态:
2026年3月14日,新一批海钦股份(600753)受损投资者,正式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索赔立案材料;这一关键举措标志着针对海钦股份的投资者维权,已正式从监管追责阶段迈入实质性司法实操环节,为蒙受损失的股民搭建起依法挽损的核心通道。
回溯案情:早在2026年2月27日,ST海钦便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6〕108号),监管部门明确查明,公司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成为投资者索赔的核心法律依据。经核查,ST海钦的违规行为呈现系统性、持续性特征,核心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0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通过关联方开展自卖自买贸易、为控股股东垫付工程款等方式,被违规占用资金累计超4800万元,相关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对应年度报告中体现,形成重大遗漏;二是财务数据虚假记载,2018年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燃料油贸易,虚增当年营业收入约14.8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7%以上,导致年度及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严重失真,误导投资者判断。
投资者索赔依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海钦索赔条件如下:
2019年3月19日至2023年9月20日之间买入600753海钦股份/庚星股份,且在2023年9月2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条件仅为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
SH *ST海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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