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腾信创新(400182)被证监会处罚,面临投资者索赔
2025年3月6日,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徐炜、田炳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1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月18日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具体有待证监会进一步调查。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1年9月2日至2024年1月18日间买入腾信创新(400182)股票,并在2024年1月1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咨询、委托,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
格隆汇声明:文中观点均来自原作者,不代表格隆汇观点及立场。特别提醒,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