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如何评价《诡异的失业率》这篇文章的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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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有篇《诡异的失业率》的文章引起了网友的激烈争论,正所谓理愈辩愈明,我们摘录了一些有价值的讨论,供大家自行评判。原文:【荐读】诡异的失业率--格隆汇观点1:这篇文章毫无价值,整个论证过程,基本没有对的地方。原文第一段:作者认为,从适龄劳动人口中减去学生和在业人口后,剩下的人口就是失业人口。这一段有两个问题。第一,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在校

先前有篇《诡异的失业率》的文章引起了网友的激烈争论,正所谓理愈辩愈明,我们摘录了一些有价值的讨论,供大家自行评判。

原文:【荐读】诡异的失业率--格隆汇

观点1:这篇文章毫无价值,整个论证过程,基本没有对的地方。


原文第一段:作者认为,从适龄劳动人口中减去学生和在业人口后,剩下的人口就是失业人口。这一段有两个问题。


第一,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在校学生总数和在业人口总数来自三个不同的数据渠道,他们的口径和误差都有自己的特点,是不能简单加减的。例如在业人口这个指标并不一定是15-59岁之间,60岁以上的在业人口还占总在业人口的6.6%左右,还需要从总就业人口中扣除。

第二,判断失业人口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看这个未在业人口是不是有找工作的意愿,有了工作机会是不是就能开始工作。如果一个人没有工作意愿,那么他是不能算在失业人口里的。很容易就可发现,这段计算,没有考虑到60岁以下的退休人口。50岁刚过就提前退休,或跳广场舞或打麻将或带孙子孙女的大妈大爷,这批人不在少数,他们不应算在失业人口中。

在适龄劳动人口中,除了在校和在业人口之外,还有几类人口不属于失业人口,他们是:1,家务劳动者、2,离退休人员、3,丧失劳动能力者。根据第六次人看普查,这三类人口,在16-59岁劳动适龄人口中占9.8%。在50岁以上年龄段中,这批人占比30%。不把这些人口去掉,无法计算城镇失业率。

第二段:作者认为,从城镇就业人口中减去农民工,剩下的数字就是城镇户籍居民的就业,而这样计算下的城镇户籍居民就业20年没有增加。这一段有两个问题。

第一,错误理解了农民工的含义。农民工,顾名思义就是从事非农工作的农民,和是否在城镇就业没有丝毫关系。以2014年为例,2.7亿农民工,本地农民工有1.06亿。这1亿多人,没有进行任何迁移,只是在农村从事非农就业,他们不应该算在城镇职工范畴中。

第二,对那些进行过迁移的1.68亿农民工,他们虽然迁移了,但其中也有一批只是到其他乡镇从事非农劳动,事实上所在地仍然在农村。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那些户口为农业户口,且进行过迁移不在户籍所在地工作,并且从事非农工作的“农民工”,有15%只是换了一个农村从事非农工作而已,这2500万人仍然不在城镇工作。

因此,如果要从城镇就业人员中减去“农民工”,这些真正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也应当只有1.43亿(2.74亿农民工中减去1.06亿本地农民工再减去0.25亿换了一个农村工作的农民工)。按照作者的算法,如果农民工的分布保持一致,在城镇工作的农民工始终占总农民工的一半左右,那么留给城镇本地居民的就业应当从1.9-0.7*50%=1.55上升到3.9-1.43=2.47亿,共增加了9200万城镇本地居民就业。作者所说的城镇就业“无法为要求更高的城市居民提供工作岗位”,纯属无稽之谈。

第三段:这一段属于根本对统计数字不了解的呓语。且不说外来人口在定义上是否能够等同于农民工这个问题了,普查年份的常住人口数字,和非普查年份的常住人口数字就完全不可同日而语,非普查年份的外来人口增长,几乎肯定是被低估的,不足为凭。具体可参考这篇文章中国的人口数据 - Clean Data - 知乎专栏,关于非普查年份的外来人口变动是如何被低估的。作者如果要计算不同地区的外来人口,需要等到2015年的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俗称小普查完成之后才可计算。

第四段:这一段的意思是,农村老年人口没有保障,因此需要工作,于是我们要从就业人数中扣除这些要工作的农村老年人,这样反推后就会得出更高的失业人数。这一段有三个问题:

第一,农村并非没有养老保障制度。
2011年底,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就已经达到3.3亿,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8525万,2014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亿,实际领取养老金人数1.4亿,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农村居民。

第二,户籍性质和实际居住情况几乎已经没有关系。虽然农业户籍人口占总人口7成,但并不意味着住在农村的居民也有七成。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60岁以上人口中,有55%住在农村,约有1.24亿。随着城市化进程,这个数字在今天只会更低而不会更高,所谓1.5亿农村老年人,是大大高估了农村老年人口。

第三,大部分农村的老年人并未被纳入总就业人口的范畴。而且,作者在这个时候想起从总从业人口中减去老年劳动力,为时已晚,我们在这个回答的第一段就已经将这个问题考虑进去了——60岁以上的在业人口占总在业人口的6.6%左右。

总结

现在,让我们来教会作者如何进行基本的运算。如果这名作者真的想用这种舍近求远的方式来计算失业人口,正确的步骤应当是:

首先将9.16亿劳动年龄人口打九折,除去那些不在校也不打算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年龄人口人口,等于8.24亿。

再从8.24亿人口中,减去6936万在校学生,得到7.55亿有工作意愿的劳动年龄人口。

然后将7.73亿就业总数乘以93.4%,扣除老年就业人口,得到7.22亿劳动年龄人口的就业总数。

最后从有工作意愿的7.55亿劳动年龄人口里面扣除7.22亿已经在就业的劳动年龄人口,得到3300万失业人口。

3300万除以9.16亿,等于3.6%,与这名作者一开始的疑问“为什么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失业率长期稳定在4%左右”相比没有任何矛盾。更别说失业率本来的分母就不应该是劳动年龄人口总数了。

当然,这个答案不是想说统计局给出的数字没有问题,也不是说失业率就应该等于3.6%。我的主要意思是,凭这点概念不清的三脚猫功夫就号称找到了统计局公布数字的漏洞,咳咳,还差得远。


观点2:我并没有看第二章,仅仅看了第一章,感觉是,有可取之处,尽管这些可取之处是人人都知道的,但是掩盖不了经济学常识的匮乏。

先说可取之处。
官方数据长年稳定在4%左右,完全无视经济波动。按照我党的说法,无论经济增速是此前的20%还是目前的7%,反正失业率就不会变,就是4%。这是真的。详细的官方数据是这样的:



中国的失业率数据常年维持在4%的水平,主要原因是中国目前统计的失业率为登记失业率,但是谁都知道这个东西完全不靠谱。

现在来看一下他的算法,有这么几个根本的错误:

  • 失业率并非 失业人口/总适龄劳动人口,而是 失业人口/劳动参与人口。什么意思呢?比如一个30岁的适龄劳动女性,在家当全职太太,那么她属于『不在劳动力市场』因而不应该被算作分母。
  • 一般失业率计算为城镇失业率,因为农村、农业人口的就业情况说不清楚。在家种地算不算就业?农村的家庭主妇我想应该更多吧?他们也会参与农活,算失业、就业还是退出劳动力市场?
  • 如果文章作者对官方失业率数据不信任,为什么要信任官方的就业人数数据?我猜想按照官方的就业人数数据,使用以上的失业率的严格定义计算出来的失业率数据,官方应该不会给自己打脸的。所以这位作者算了半天,等于用一个本身不靠谱的数据替代了另外一个不靠谱的数据,非常不靠谱。

  • 至于靠谱的失业率数据,其实已经有人在核算了,所以失业率数据的问题上,也并非是这位作者所说的“研究禁区”。比如我在我的公众号和专栏都推过我们学校冯帅章老师以及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胡颖尧老师以及Robert Moffit的文章:中国失业率与劳动参与率的长期趋势 / 中国失业率与劳动参与率的长期趋势 - EconPaper - 知乎专栏。他们通过使用国家统计局的住户调查数据已经的到了一个相对更可信的结果,有兴趣的可以去看这两篇文章。

    这里可以先贴一下他们的结论:


    其实按照这篇文章的测算,进入到2000之后,中国的失业率甚至一直在10%以上的,比那位作者的8%高多了。


    观点3:

    失业率实际上不是一个经济周期指标。传统的初、中级宏观经济学简化地将失业率描述为经济周期指标。但实际上失业率是一个“”居民福利指标“”。简单来说,政策担心“”想找工作的人“”找不到工作,而不想找工作的人失业,是不影响居民福利的。ZF的宏观政策更多考虑居民福利,这很容易理解。


    例如美国失业率(U6)统计定义,分母是4周内找过工作的人,分子则是其中没有找到工作的人。而长期失业人口没有重新寻找工作的意愿和能力,导致了失业率数据的序列正相关(宏观经济学称为失业回滞现象)。因此,相较于实际经济周期有较强的滞后性。


    如果担心的是统计出的失业率跟经济走势不符,大可不必担心,连统计部门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预计就要推出中国版的非农就业数据。这个数据的周期同步性要强得多。


    至于劳动供给问题,可以查一下人社部统计调查的劳动供求数据,求供比例很早就开始高于1,也就是说劳动力早就处于供不应求状态。按照你转的文章的统计方法,失业率当然是下降的(12年后,适龄劳动的绝对人口开始出现下降)。这也是这种统计方法的可取之处(至少从结果上)。


    至于失业率统计的方法论,可以看看美国劳工部U1至U6的各项统计方法。从准确性角度看,虽然有需要推敲的地方,但大体上反映了劳动力市场的状况,总比登记失业率好。

    补充下对于宏观经济政策的看法。从充分就业的角度来说,刺激的必要性真心不大,去产能去杠杆才是关键。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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