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小果案启动再审,势必要查清“发明专利减刑”利益链

经过有关部门紧张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孙小果案又有了新进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作出决定,依法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启动再审。
孙小果案启动再审,以及相关涉案人员落马,都显示出党政府对于案件涉及的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的态度。
孙小果一案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罪恶,无论掩藏多久,惩罚都将会到来。
在孙小果一案中,最令人气愤的就是利用权钱交易钻法律的空子,比如孙小果在监狱服刑期间因实用新型专利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获取减刑。最终证实,是其母亲及与监狱、法院相关人员共谋,利用并非其发明的“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达到认定重大立功帮助其减刑的目的。
笔者在专利之星检索系统上,搜到了孙小果的这一专利,于2012年1月份失效,原因是未缴年费专利终止。

历史上真的有死刑犯靠发明专利减刑的,曾经有媒体报道一个叫李红涛的死刑犯在死刑前发明了“无刷电励磁电机”,而此人本身从小聪明好学,成绩优异,上的也是浙江大学电子学。但这种普通人靠自己真本事获得减刑的是少数。
近年来,在媒体上看到最多的就是有姓名可查的官员、名人在狱中进行发明创造的事迹,甚至很多最后被证实“别人代劳”。比如,原健力宝董事长张海由他人代他申请发明创造专利,最终顺利减刑。不过出狱一年后其违法行为便败露,法院已经撤销其减刑裁定。
去年,伊利举报前董事长郑俊怀在监狱期间被人为操纵以“发明假节水设备专利”和“表现好”为由减刑2年半。
笔者从专利之星检索系统上搜索关于郑俊怀的专利,发现有两条,其中“销售亭”是郑俊怀入狱前的发明专利,而另外一条名为“动力自拾式电动阀门”,不知是否是伊利举报信中的“假节水设备专利”,其申请时间是2007年9月25日。

据了解,郑俊怀2004年12月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入狱,2005年12月31日被判刑6年。2008年9月,因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获得两次减刑机会,郑俊怀刑满释放。
据了解,电动阀门主要应用于动力厂或核动力厂,用于液体、气体和风系统管道介质流量的模拟量调节,因为在高压水系统需要一个平滑、稳定和缓慢的过程。
因为没有更多相关资料,仅从专利申请时间及申请的专利类型来看,笔者判断该“动力自拾式电动阀门”专利或许就是伊利举报信中的“假节水设备专利”。
从该专利发明者来看,一共有三位,郑俊怀属于第二发明者。据了解,郑俊怀大专学历,所学汉语言文学,从以下发明介绍中可见,其专利属于机械工程设计,郑俊怀所学专业能够贡献多少价值?其贡献的价值是否和所获得减刑时间相匹配?

因为伊利网络举报之后,郑俊怀始终没有对举报信做出澄清,所以关于对郑俊怀发明专利的疑问仍然萦绕在大众心间。
近年来报道的买专利减刑的案件屡见不鲜,北青报记者曾经调查暗访多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发现,部分机构在其网站上明确标明为监狱服刑人员提供发明申请专利减刑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为服刑人员量身定制发明成果。且这些机构对不同的监狱、不同的服刑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的服务。
新京报记者也曾经联系到一家专利申请代理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在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帮客户深度挖掘专利”,也就是买专利,加钱还可以加急。
可见,发明专利代理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利益链,而这条利益链被犯罪之人利用,其危害巨大。
我国刑法虽认定“罪犯在执行期间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构成重大立功,应当予以减刑”。但是,究竟什么样的专利可以申请减刑,如何认定、如何申请等问题,尚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定。因为每个地区针对专利减刑要求不同,所以这也就造成了某些人钻空子,靠贿赂他人买专利,违法减刑。
无论是孙小果、张海还是郑俊怀均都有靠发明专利减刑,虽然现在还没有消息认定伊利举报郑俊怀作假减刑是真的,但是全国检察机关应该吸取教训,在孙小果案启动再审之际,开展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专项检察活动,不能让犯罪之人任意践踏司法尊严,不能放过任何一个钻法律空子的漏网之鱼,确保司法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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