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股创新板 下一个Pre-IPO"宝藏"?
导读:尽管香港在过去八年中有五年均名列全球首次公开招股集资额榜首,但由于香港市场不接受不同投票权架构申请上市,导致包括阿里巴巴在内的很多内地公司纷纷弃港赴美。
今年6月中,港交所正式推出创新板框架咨询的建议方案,计划推出创新主板及创新初板,希望吸引尚未有盈利的公司、采用不同投票架构的公司,以及在香港做第二上市的内地公司。
20年来最大变革
8月18日,香港证监会主席唐家成表态称,支持本次改革,而市场也是一边倒支持的态度。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更是“急切”地表示,希望在2018年上半年就启动改革。
同一时间,与香港“一河之隔”的深圳PE圈也骚动了起来。
“这种关系到上市退出的政策,VC/PE机构历来不敢怠慢,即使现在细则还没出,也不清楚这会给行业带来什么影响。”但港股讨论推出创新板,已被业内人士定义为“香港上市制度20年来最大的改革”!
从创业者的角度看,港交所设立创新板,无疑为他们提供一个新的融资的平台,而对VC/PE来说,则多了一个透过资本市场退出的渠道,所以谁都不想错过。
港股主动伸出“橄榄枝”
6月16日,港交所首次公布了创新板框架咨询文件,展开公众咨询。根据该文件提议,创新板拟分为两个板块:“创新初板”和“创新主板”。其中,创新初板旨在吸引一些初创、未有盈利的新经济公司上市,但不对散户投资者开放。两个板块均允许采纳“不同投票权架构”(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上市,同时均设快速除牌机制。其主要针对三类公司:
1、尚未有盈利的公司;
2、采用非传统管治架构的公司;
3、拟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中国内地公司。
当时,这项新政策曾在VC/PE圈内引发热议。港交所现在推出创新板实际上是一种新的尝试和布局,很想通过创新板吸引一些未来代表中国发展方向的战略新兴产业的公司去香港挂牌上市。
有趣的是,港交所此次大费周章设立创新板吸引内地新兴产业企业,不难让人想起当年阿里巴巴因为股权问题被拒之门外。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2013年的阿里巴巴经过多次融资后,马云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约占10%,早已不是阿里巴巴的最大股东,而两个外资企业日本软银和美国雅虎各持有其36.7%和24%股权,如果按照香港的上市规则,阿里巴巴管理层将会“大权旁落”。于是阿里巴巴制定了“合伙人”方案,主张合伙人对董事会人选进行提名,而非按照持股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权,即“同股不同权”。这与港交所《上市规则》坚持的“同股同权”原则相悖,最终阿里巴巴放弃了在港的上市计划。
此次创新板的一大亮点在于允许“同股不同权”的企业入港上市,这为内地大批科技创新类企业打开了闸口,这样的安排非常有利于创新型的公司不断靠融资和发展。
被边缘的港股急需“新血液”
出现这样“颠覆性”的转变,背后是港股日渐“边缘化”的危机。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曾说过,“我们身处一个创新频现、创业家精神爆发的大时代,几乎每一天,都有新经济公司涌现,在改变人类生活的同时,它们也创造了激动人心的投资机会。只有能够聚集新经济上市公司和懂得新经济投资者的国际金融市场,才有可能在新时代占据新的领导地位。”
但回看港股,却是一副“老态”的面孔。
据统计,过去10年在香港上市的新经济行业公司仅占香港证券市场总市值的3%,而纳斯达克、纽约交易所、伦敦交易所的占比分别是60%、47%及14%。传统行业企业集聚已让香港金融变得暮气沉沉,港交所迫切需要引进新经济公司。
新经济公司可能来自生物技术、医疗保健技术、资讯技术服务、软件、电子商务等新兴轻资产行业,也可能来源于创同行业的商业模式的创新,新经济公司的定义可能会随时间演变,因此也需征求市场意见为新经济公司做出原则性定义。
下一个Pre-IPO“宝藏”
目前看来,创新板无疑为创业者提供新的融资渠道,而给投资人“修筑”一条退出渠道的同时也搭建了一个范围涉及全球的项目库。尤其对于PE来说,创新板或许可以成为下一个Pre-IPO“宝藏”。
按照港交所的建议,创新初板公司的市值须至少达到2亿港币。那么,C轮融资规模的公司,最有可能透过创新初板制度完成上市大计,这些公司也是PE常常争抢的Pre-IPO标的。
虽然港交所尚未有提及创新板转往主板或创业板机制,但有谙熟香港上市之道的投资人表示,初创企业最需要的是融资机制,只要创新板能够给予尚未有盈利能力的初创企业获得上市机会,假以时日录得现金流,将可直接申请前往主板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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