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兴(002547.SZ):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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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7月29日丨*ST春兴(002547.SZ)公布,为妥善化解公司当前经营风险、保障持续经营能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并待条件成熟时向管辖法院申请预重整或重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确定庭外重组辅助机构并支付费用;(2)基于庭外重组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庭外重组期间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清产核资、投资人招募、重组方案磋商等;(3)发布、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4)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接受、回复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或意见;(5)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向政府、法院、监管部门等汇报、说明情况;(6)处理与庭外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

庭外重组,即在公司未进入司法破产程序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方式与债权人、股东、潜在投资人等相关方自主协商,就债务清偿、债权调整、引入增量资金等事项达成一致安排,以化解公司经营风险,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已就启动庭外重组事宜向属地管理委员会专项报备并申请支持,近日收到了属地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复函》:“你司在开展庭外重组工作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原则,遵守《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文件精神,充分保障债权人、中小投资者、企业职工等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切实做好风险防控与社会稳定保障工作。”为推进庭外重组及后续可能的司法重整,公司确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辅助机构,协助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庭外重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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