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泉为(300716.SZ):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2小时前

格隆汇7月27日丨*ST泉为(300716.SZ)公布,近日,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泉为”)的股东枣庄市宏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枣庄宏运”)、枣庄雅晟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枣庄雅晟”)及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泉为”)股东京北(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京北控股”)的通知:

(1)枣庄宏运拟将其持有的山东泉为1.4706%股权转让给上海汇智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转让价款为257.38万元;

(3)京北控股拟将其持有的安徽泉为28.00%股权转让给上海汇智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转让价款3502.63万元

(2)枣庄雅晟拟将其持有的山东泉为23%股权转让给上海汇智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转让价款为4039.99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转让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但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6月3日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出具的(2026)粤19破申38号《受理预重整通知书》《决定书》,东莞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目前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经公司管理层讨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放弃前述优先购买权,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公司仍为山东泉为、安徽泉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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