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巨人网络因历史资产出售信披事项收监管函
6小时前
4月30日消息,巨人网络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2020年一笔历史股权转让交易。重庆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法规学习和内控管理。该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也不涉及公司当前经营。
相关交易发生于2020年9月,巨人网络全资子公司向上海卓闲转让合肥灵犀100%股权。根据公司历史公告,该次出售系公司自2019年以来推进战略改革、聚焦核心赛道的安排。合肥灵犀所从事的棋牌类网络游戏与公司重点布局赛道协同性相对较弱,因此被纳入资产处置范围。该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集中投入核心业务。从交易对价看,该次出售价格高于前期投资成本,不存在折价处置情形,定价充分保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了解,该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上海卓闲受当时客观环境影响,后续融资支付出现困难,公司管理层出于上市公司利益考量提供了个人借款。该借款并非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提供。监管部门认定上海卓闲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穿透来源于巨人网络关联方,借款促成交易完成,被认定为本次交易的共同参与方,因此构成关联交易。监管部门认定的重点在于巨人网络当时未按规定就上述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重庆证监局认为该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措施并非行政处罚,在证券监管措施中属于性质相对较轻、以提醒和督促规范为主的措施。重庆证监局要求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和内控机制,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巨人网络总经理刘伟在接受连线时表示:"这件事暴露出我们当时对相关法规学习不够、理解不够深入,对信息披露要求把握不够准确,导致相关程序和披露工作存在失误。公司和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监管意见,后续将进一步加强法规学习,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和内控机制,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巨人网络也在公告中指出,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SZ 巨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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