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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企业(00051.HK):没收未领取的2018年第二次中期股息
2025-03-21 16:57
格隆汇3月21日丨海港企业(00051.HK)公布,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160条,所有在宣派后六年仍未有人领取的股息可由公司董事会没收并归公司所有。董事会谨知会公司股东,在2019年2月28日宣派每股23港仙的2018年第二次中期股息,若在2025年4月24日仍然无人领取,将被没收并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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