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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新能源(01250.HK):要约人须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
2024-12-27 18:51
格隆汇12月27日丨山高新能源(01250.HK)公告,买卖协议项下的所有条件已于2024年12月27日达成,而完成亦已于2024年12月27日落实。紧随完成后及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拥有合共12.8亿股山高新能源股份的权益,占山高新能源已发行股本总额约56.97%。
由于已落实完成,要约人须(i)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就所有已发行山高新能源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及╱或同意将予收购者除外)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及(ii)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3向山高新能源要约购股权持有人提出适当的现金要约以注销所有要约购股权。要约在所有方面为无条件,而华泰金控代表要约人并遵照收购守则提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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