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恒润股份(603985.SH):济宁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控人 明起复牌
2021-01-26 22:18
格隆汇 1 月 26日丨恒润股份(603985.SH)公布,承立新与济宁城投签署了《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承立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223.04万股(截至2021年1月26日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转让给济宁城投。转让价格为39.35元/股,转让总价约4.81亿元。
承立新与济宁城投签署了《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承立新之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及《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承立新之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承立新将其持有的公司23.99%股份(4890.1216万股)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济宁城投,并将不可撤销地放弃公司6.0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若未触发上述协议约定的其他终止事由,《表决权委托协议》将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登记至济宁城投名下之日终止,《表决权放弃协议》将于济宁城投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比承立新高出5%之日终止。
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及放弃事项全部生效后,济宁城投将持有公司29.99%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济宁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济宁城投与承立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济宁城投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6115.2万股股票,最终认购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确定。
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济宁城投将持有公司7338.24万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7.69%,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济宁城投,实际控制人仍为济宁市国资委。
济宁城投作出承诺,将在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至济宁城投证券账户后三个月内,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的股票至济宁城投持有的公司股票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29%至30%之间,《表决权放弃协议》将在收购方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比承立新高出5%以上时终止。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承立新将积极促成公司向济宁城投非公开发行股份,使得济宁城投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达到对公司具有控制力的程度;除济宁城投同意外,承立新在济宁城投对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不增持公司的股票,不谋求对公司及其董事会的控制,不协助第三方谋求对公司及其董事会的控制。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1月2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SH 恒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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