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
证监会发文规范证券基金机构与互联网平台转接合作
格隆汇9月4日|据悉,监管部门已就证券基金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提供转接渠道的事前评估机制和持续跟踪事项下发新的要求。此次发布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是《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细化要求。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应当建立事前评估机制,持续跟踪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协议履行情况。有关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将对行业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转接渠道合作纳入日常监管关注事项,对于高风险类合作启动现场检查程序,发现违法违规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2026-09-04700.9k

商务、渠道、广告合作/招聘立即咨询

相关文章

七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

华一席 · 2小时前

cover_pic

证监会重磅发布!加强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

默德君 · 2小时前

cover_pic

亏掉几百亿之后,新能源“旧王”都去哪了

弗雷迪 · 3小时前

cover_pic

150万亿美元!钱越来越多,为什么我们却感觉越来越缺?

独行侠 · 6分钟前

cover_p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