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1
央行修改部分规章
格隆汇5月22日|央行修改部分规章。其中,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删除;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将第二十六条中“中央结算公司”的表述修改为“债券中央存管机构”;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发行人应在金融债券发行前和存续期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6-05-22224.8k

商务、渠道、广告合作/招聘立即咨询

相关文章

八部门重拳整治跨境券商,怎么看?

哥吉拉 · 2小时前

cover_pic

国务卿称美伊谈判取得些许进展,原油跳水!

默德君 · 4小时前

cover_pic

国务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华一席 · 6小时前

cover_p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