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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上海市延长基本医保大病登记有效期
格隆汇3月30日|据上海发布,上海市医保局介绍,为保障我市基本医保大病患者的基本医疗和合理诊疗需求,自2026年4月1日起,每次大病登记的有效期调整为1年,超过1年后需要继续医疗或在一年内需要变定点医疗机构的,重新办理登记或变更手续。

2026-03-30309.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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