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8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的公告
格隆汇3月13日|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关区退货仅适用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9610模式”)。

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可跨关区退回,退回商品仅允许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

三、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经营,并具备独立的作业功能区,相关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应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

本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海关现行规定执行。
相关主题/热点

2026-03-13568.5k

商务、渠道、广告合作/招聘立即咨询

相关文章

公告精选︱中巨芯:晶恒希道拟投资约11亿元建设年产2220吨高纯石英材料项目;龙版传媒:相关核查工作已完成 股票9月14日起复牌

公告达人 · 28分钟前

cover_pic

主营芳香族酮类产品业绩双增,前募项目延期及未达效益原因遭“两连问”,监管“聚焦”财务性投资认定疑云

金证研 · 1小时前

cover_pic

同源康医药-B(02410):短期股价波动无碍长期逻辑,大股东增持叠加稳中向好基本面打开配置空间

医药界网 · 1小时前

cover_pic

0911盘后复盘:高标团灭!PCB八股涨停逆势夺权

指标评测 · 1小时前

cover_pic

帆软AI转型的中场战事 | 对话帆软张驰

光锥智能 · 1小时前

cover_pic

商务部发言人就美中情局对华间谍言论答记者问

默德君 · 2小时前

cover_pic